第七十九章 最初的逆转(三)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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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死因报告里写着。请详细说说案情。“

  系锯:”遵命!请看这个平面图。这是案发的胧桥,桥下是急流的吾童河。犯人和死者在桥上相遇。犯人将死者从背后刺死后将尸体背入汽车逃亡。后来被检查的巡警发现。“

  法官:”恩。原来如此,知道了。“

  得到”胧桥的平面图“

  法官:”桥上有被害者的血迹吗?“

  系锯:”被害者穿着很厚的衣服。很遗憾桥上什么痕迹都没发现。”

  法官:“恩,和我的推测一样。桥上没有2人相遇的证据。”

  御剑:“法官大人,光听案情就能知道真相了??2人在桥上确实相遇了!“

  法官:”恩?注意你对我说话的态度!那么警官,请做证词。”

  千寻:(好。终于要开始了。)

  神乃木:“好好听。小喵喵。如果疏忽了什么关键,就向我法庭之神.........“

  证词~~事件的大概~~

  系锯:”美柳警官那天不知道被什么电话叫了出去。她在指定时间去那吊桥去见犯人。然后她被杀害了。犯人将尸体藏在汽车后备箱里准备逃走。被在山脚处搜查的巡警逮捕。”

  法官:“那么桥上相遇的可能性很明确了。”

  御剑:“当然。”

  法官:“那么辩护律师可以开始提问了。”

  千寻:“是,是。询,询问!”

  神乃木:“喂?没问题吧?小喵喵。每次拍案时,杯子里都得掀起点波澜才行。“

  千寻:”啊我又不是武士,什么波澜?!“

  神乃木:”法庭就是严酷的战场,尤其对新手来说。“

  千寻:”前辈!别担心。犯人也好,证人也好,他们都不是新手了。”

  神乃木:“那么好好发挥你的本领吧。小喵喵。”

  千寻:(镇静,昨天晚上不是已经温习过法庭的步骤了?)

  询问第一句

  千寻:“不知什么电话?也就是说正体不明?”

  系锯:“很遗憾。”

  千寻:“哎?”

  系锯:“打电话的是被告尾并田。”

  法官:“什么?!被告给被害者打电话?!”

  系锯:“美柳长官是做事谨慎的人,电话的内容全留在备忘录上了。”

  千寻:“备忘录?”

  系锯:“被害者的桌上上留着绝密资料。”

  得到“被害者的备忘录”

  法官:“喔。照这么看来,被害者和凶手真的在桥上见过。”

  千寻:“啊.......(好象你亲眼看到似的)”

  神乃木:“啊法官那个人还真是容易激动。你不小心的辩护会被他要了你的命,“

  千寻:(都怪那个刑警!刚才还说不知道什么电话)

  系锯:“别这样看着我。我作为一个年轻刑警,也只能做那样的证了。“

  千寻:(年轻.......别看那检查官稚气的面孔,手段可厉害着呢。)

  询问第二句

  千寻:”为什么是在深山的吊桥那种地方?“

  系锯:”因为那是被告难忘的地方。“

  法官:”怎么说?“

  御剑:”5年前被告诱拐的时候,被追赶到那,就将那个少女在那杀害。就是那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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