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工“感谢”里的故事第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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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六月的一个周末,兰良惠正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街上走,迎面而来的一部宝马小车突然“嘎”一声,停在老兰面前不到一米远的地方,吓得他往后退。

  车停下来,车门打开后走下一个四十多岁中年男人。老兰心里正在不愉快之时,那个被紫外线光顾很久的脸绽开了笑,便冲着老兰说:“你上街吧。哎,不认识我了?”

  老兰觉得这人很面熟,但就是想不起来:“记不起来了,不认识,可能你认错人了吧。”

  中年男人呵呵地笑起来:“你这贵人多忘事,记不得我这个打工的小人物了。你不是在劳动监察支队上班吗?10年前,我工资被拖欠了,还到你那里投诉过。”

  老兰这时才想起来了,这个中年人叫杨文灿,有一手干泥水的好手艺,10年前,他从四川农村老家带着老婆,来到宁德市建筑工地打工,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农民工。当时,他就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大楼做泥工,老婆跟在身边当小工,两人没日没夜地干,整整地干了一年,挣了八万多工钱,他两口子心里可高兴,盘算着领到这笔钱今后做什么事用。

  可是,事情没他们想的那么好,到了年底,他只借支了两万元的生活费,还有六万多元工资没有领到。

  当他向包工头要工钱时,那包工头手机联系不上,也不见人影了。一急之下,他跑去找承建的建筑公司,公司领导说工人的工钱都给包工头了,公司不欠工人的工资了。

  杨文灿听着脑袋好像爆炸一般,差一点晕过去。这是他夫妻一年的血汗钱啊!要拿回老家去给父母和小孩子生活费,难道就这样说没就没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如何是好?他真是欲哭无泪。无奈之下,他走进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老兰和同事接手了杨文灿的投诉案件,按规定对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公司说这个工地工人工资都按时足额发放了,公司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了相关的材料证明,不过,从公司提供的材料看到泥水班组工人的工资都给包工头领走了。那时,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包工头拿走工人工资,是没有法律法规手段来制止的。

  老兰和同事们认为不能让农民工的血汗钱付诸东流,一定要帮助他们要回血汗钱。并认定建筑公司不把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而给包工头代领代发,这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公司要承担这责任。关是责令建筑公司支付杨文灿夫妻的工资。

  但建筑公司一口咬定他们工资已支付给班组长了,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老兰和同事把建筑公司负责人叫到支队来,给负责人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严肃指出建筑公司在农民工工资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拖欠工资事件发生,要承担责任的。同时说明建筑公司不支付工资,要承担行政处罚的不利后果。建筑公司负责人看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支付拖欠杨文灿六万多元的工资。

  杨文灿告诉老兰,他拿到这笔工资后,就做起了承包模板搭建的生意。从此以后,生意由小做到大,如滚雪球般做大起来。如今,他在宁德市买了两套商品房,把家安在这里,两个孩子大学毕业了,也来宁德落户。他自己开着宝马小车跑模板生意,日子过的还得意。

  杨文灿感动地说:“当年要不是你们劳动监察支队帮助我要回那六万元工资。那我可能就在老家里,肯定不会发展到今天这地步。”说着,他面上露十分感激之情。

  临别时,他一手还扶着车门,一边对老兰说:“感谢你!太感谢你们劳动监察啦。”

  老兰说“不用谢的,这是我们的责任。”望着他开车离去,老兰心里默默地说:愿他当了包工头,别拖欠下面农民工的工资吧。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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