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以剑代笔疾书、从此脱胎换骨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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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萍看着这一摞厚厚的武学典籍,喃喃自语:“要是学会了这么深厚的武学,不做武林盟主,那天下人都不服了!

  不过泉水再深,我只取一瓢饮。

  何况这是别人的东西,受之不恭,而且作为习武之人,偷学别人武功,不是君子所为。虽然我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不能做卑鄙小人!

  既然不能偷学,那翻一下应该可以吧?”

  “一笔疾书,三步见血!”

  叶萍翻开第一页,读了第一句,又喃喃自语:“原来洞里面的这个土豪,不但能文能武,而且还是个夺命书生!不过也不奇怪,要是没有武功,那他的这批宝藏都被山贼花在窑子里了!所以书生练武,其实也不算脑子有病,不但能够保命,而且有可能是武林至尊!”

  说罢,继续看第二句:“横平竖直,不留全尸!握草,这么厉害!一笔三步见血,两笔不留全尸,那人都杀了,应该没有第三笔了吧?”

  “第三句,一撇一捺,斜劈上划!纳尼?武士刀法?喂!我好像有点看不懂你这本武学典籍啊,大侠!”

  于是放下典籍:“不如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比如说,降龙十八掌!”

  越往下找,书籍越少,翻到底层,只有一张书签。

  “没这么过分吧?这就没有了?”

  说罢拿起书签,清秀的字迹映入眼帘:“入此石室有缘人,当继承笔法书天下,拯救苍生传佳话。……”

  读到这里,叶萍自言自语:“原来进入此间的人,是可以学那个能杀人的笔划的,学会了必须拯救苍生,那么厚的一大本,学会了别说拯救苍生,依我看拯救宇宙都绰绰有余了。传佳话那倒是不必了,因为我这个人的缺点,就是经不起夸,一夸就废了!”

  说罢心想:再说要练成那些武学典籍,没有个三五十年,是成不了的,而我急着要去找冷艳,所以时间耽搁不得!

  于是来到书生的枯骨跟前,抱拳说道:“大侠,因为在下有事在身,所以你的遗愿恕难从命,你就当我是旅游路过此地,先让我走吧,等以后有时间再来看你,拜拜!”

  说罢转身要走,却被那只白虎堵在洞穴出口,看它的表情,是不会轻易让出去了。

  叶萍无奈的说道:“那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先学几招表示一下尊重,等我以后有时间了,保证全部都学会!”

  于是回到书架边上,继续翻阅那张纸签,才知道原来这个书生竟然是一名女子!叫潘云紫,身份是一名侠客,当她的丈夫听说,他们的儿子在朝为官死于勾心斗角以后,也病逝了。于是她就带着白虎离开了紫云谷,来到这里。

  她当时也收弟子,入门就像叶萍刚刚进来的时候一样,先让入门者选择珠宝,如果对方选中了,就必死无疑,因为由此证明对方只是一个贪功近利之人,如果对方选择学武,那就入门成功了,可惜这么多年来,白虎吃够了人,还是没有一个人选择练武,除了叶萍。

  潘云紫临终前,写下遗言,并且嘱咐白虎继续觅人前来继承她的武学跟遗志,所以叶萍就被带到这里来了。

  既然如此,那叶萍感觉自己还算幸运的,既来之则安之,于是看着那一摞武学典籍,心想:光看不练,必交白卷!既然要学写字,就要用笔!

  “哇!女侠,你这支笔是用什么做的?这么重!”

名女子!叫潘云紫,身份是一名侠客,当她的丈夫听说,他们的儿子在朝为官死于勾心斗角以后,也病逝了。于是她就带着白虎离开了紫云谷,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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