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斯台普斯之行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五档电视访谈节目,八个电台直播节目,十场签售会,一周时间连轴转,这让西装暴徒三人都感到疲惫不堪。

  现在在时代周刊的摄影棚,拍摄下一期的封面,张东旗是首个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华夏乃至亚细亚州的音乐人。

  张东旗戴着西装礼帽,穿着灰色西装,手里拿着一把吉他,左手握琴把,右手做弹琴状,头略低向右歪,眼睛看向远方,露出坏笑的表情,雅痞的形象跃然而出。

  他的同学没有人喜欢他,公司老板担心他的华夏形象导致专辑卖不出去,但是张东旗却已然成为了最炙手可热的摇滚明星。

  《时代周刊》对这个英俊的华夏男孩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从以阿美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罗美斯特大学,新生晚会上的表演引起全校轰动,从乐队成立到成为天使之城现场之王,签约旋球唱片,首张专辑发售。

  音乐始终是影响张东旗一生的东西,在他来到阿美对未来感到迷茫时,摇滚乐拯救了他,摇滚乐为他指引了方向,是他的幸运星。

  只是他并未想到,当接触到摇滚乐时,他未来的人生就已被安排好,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创作天赋,他的动人歌声,他娴熟的吉他技术,究竟有多大的价值。

  洋洋洒洒三页报道,记者在结尾时写道:这是他第一次登上时代周刊封面,但不会是最后一次,这个18岁时就赢得现场之王称号的男孩,在即将20岁的时候,创造了专辑发售奇迹,如果他一直这样保持下去,那么未来的某一天,我们要称他为摇滚天王。

  从时代周刊出来,一上车张东旗放松心情,很快就闭目睡着,克里夫和曼格尼还在公司等着他,要谈形象代言的事,金克丝歪头看着熟睡的张东旗,他忽闪的睫毛,一下一下的拨动着自己的心弦,这一刻让她感觉很幸福。

  车停后,张东旗睁开眼睛,迅速调整好状态,看起来神情奕奕,这也是让金克丝很佩服的一点,他总是能以最好的状态,去开展工作。

  休学申请得到父母的同意,学校也已批准,张东旗不想辜负任何人对他的期望,也不会让他们失望。

  “可口可乐VS百事可乐。”

  “范思哲VS纪梵希”

  “运通VS万事达”

  数十份合约摆在桌上,这让三人再次尝到爆红的滋味,目前的专辑销售分红每人拿到手几百万美元,后续还有,张东旗还能拿到版权分红。

  金克丝一一分析讲解各家的代言条件,以及公司综合考虑给出的建议,现在征求下他们三人的意见。

  “年轻、开心,喝百事。”曼格尼念叨着广告词:“我喜欢这句话,就选他吧。”

  行啊,两人表示没意见,金克丝将百事可乐的合约挑出来放一旁。

  三人都是爽利人,很快选定范思哲、万事达等共五个品牌代言,接下来就是等待出席品牌签约发布会。

  有些人可能想问,就这么简单吗?首先合同都是公司法务部审核过的,所有的核心条款,也都单独挑出来,例如代言费多少、每年出在桌上,这让三人再次尝到爆红的滋味,目前的专辑销售分红每人拿到手几百万美元,后续还有,张东旗还能拿到版权分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