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参见大都督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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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海寇和做海商,差别有多大?

  海寇嘛,打劫商船,总得有武器、刀枪吧?

  旁的不说,单单一口上好的腰刀,在海上用,三五年也就锈掉了,再怎么保养也是没用的,得买新的。

  有兄弟在打劫的过程中不幸身亡,尸首得抢回来吧?得想法子送回陆地落叶归根吧?得有烧埋银子吧?一家老小得养着吧?

  林林总总下来的开销,足以让海阎王这等叱咤四海的积年老贼睡不着觉,熬白了头。

  两千号人要吃要喝,不都得需要银子?

  打劫这等事,哪有天天出击、回回得手的?

  所以,日子过的苦啊!

  可做海商呢?

  甚的不用说,只需要和手下的兄弟们吆喝一声,本船主打算从广州亦或宁波拉一船丝绸去马尼拉,按人头交银子入股份……

  必然是个个踊跃啊!

  一个是费劲八差,提心吊胆的从手里往外送银子,一个是安安稳稳,坐着收银子,这里面的差别,大不大?

  海阎王早就想做海商了,做梦都想啊,可没人肯让他做!

  一个名头响亮的积年老贼,突然说老子金盆洗手不干了,以后老老实实做买卖,换成你,你敢相信吗?

  怕是前脚上岸,后脚就被人给砍了脑袋!

  有前车之鉴的,二三十年前,胡宗宪剿倭,就曾设计招降当时最大的海寇,结果自然是一锅端了。

  若非如此,偌大的海疆,怎会轮到海阎王这几十条船称雄?

  如今这韩琛这般说,若是当真能和宁波八卫扯上线,也不用当真回到岸上,哪怕是在派人去进货,把船开到海上,咱们自己拉去卖呢,也能过的滋滋润润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海阎王这般牛叉的人物,也得带着兄弟们,连带家眷,躲在见龙岛上过日子,百日里连烟火都不得轻动,这算甚的生活条件啊?

  怕是连宁波城里的普通百姓,也比不上!

  而邹家只不过算是中等海商,过的是甚日子?

  邹世荣连买带建,搞了十多个园子啊!

  生活豪奢,一饭千金……

  但凡有路子,哪个愿意做海寇,才是有鬼咧!

  “韩相公,你可替宁波八卫做保吗?”

  海阎王虽然激动,但不至于轻信韩琛一个白身书生,“空口白牙,老夫如何信你?”

  “大当家的,韩某就在你手中啊,什么东西,比的上命贵重?”

  韩琛一脸笑意,“我这等人,最怕死啊。”

  这话倒是不错。

  韩琛这等读书人,刚刚得邀大名,凭借“江南苏老坡”、“武朝太白”的名头,一辈子不愁吃喝,无论如何,也不会舍得把小命丢掉的。

  海阎王点点头,也是个有决断的,当即吩咐跟在身边的花脸夜叉,使人打白旗,任由宁波八卫的兵丁登岛。

  实在是,不降也没旁的办法了,只能信韩琛一次。

  宁波八卫的福船上,宋秉忠披盔带甲,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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