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笳催夜雨 第二章 沈稷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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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鸦的鸣叫声越来越远,勾魂的鬼差失望得离开了。但要活下去,仅仅这样还不够——在和远古时代茹毛饮血的祖先们一样啃干净了乌鸦的最后一根骨头后,他挣扎着坐起身,饥饿感依旧那么强烈。

  然后,他无意中扫了一眼那个被他杀死的吴国士兵。

  沈稷艰难地爬向体温尚未散尽的尸体,仔细的端详着他的脸——他很年轻,比沈稷更年轻。此时却双目圆睁,瞪视苍穹,灰暗的瞳孔里只剩下残存的不甘,怨恨以及思念。

  吴军死伤有限,他也许怀揣着伟大的理想而来,可惜他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一个,他的梦想在稚嫩的年纪戛然而止,生命随之烟消云散。

  “大恩不言谢......”沈稷喃喃道,他鼓足了勇气对着喉管咬下去之后,温热的血浆随即迸流而出。

  人之将死何以言善?

  环顾四周,如潮的吴军早已不见踪影,只留下满地的悲伤和痛苦。

  夕阳仅剩一线余晖涂抹着地平线,乌鸦们在大快朵颐,丝毫不顾忌这里有一个沈稷在旁观他的同类被啄食——沈稷其实对乌鸦们的飨宴毫无兴趣,他用半截断矛支撑着步履艰难的身体,漫无目的地向着一个方向前进。

  当兵无非杀人,这于他而言仅仅是一门混饭吃的手艺,唯一的区别是相比于其他人,这门手艺他学的早,更学的好——那年他十四岁,一向对娈童情有独钟的师傅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午夜,闯进了他这个学徒工睡觉的柴房,于是沈稷咬掉了他杵在自己脸上的物件儿,然后毫不犹豫地用常年贴身暗藏的剔骨尖刀,给了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渣一个极度不痛快的了结。

  第一次,他用从桐州城最有名的屠夫薛一刀那里偷来的杀猪技巧,杀了一个人。

  薛一刀断气之后很久,他才发现杀人和杀猪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沈稷回过神儿的时候吕字大旗已然近在咫尺,恍惚中他本能地追随着中军大纛,仅仅是习惯而已。

  他撕下一片破损的军旗草草地包扎了自己的伤口,然后随手捡起一把还算完整的朴刀准备离开,刚迈开一步,却发现另一只脚被什么死死勾住动弹不得,低头看去才发现是一只手攥住了他的脚踝。

  “帮......帮…...帮我~”一个声音气若游丝。

  一个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用一只手死死攥着他的裤脚。

  沈稷犹豫了一下后扶他坐起来。这个人发髻散乱,而且目光涣散,扶他的时候沈稷就发现他全身的关节都已经寸碎,软软地就像他扛过的死猪。

  “你没救了,你的伤至少有七处是要命的......”沈稷略一扫视,说着就要离开。

  “不…等一下…我知道我时间…咳…不多了,”那只手又攥紧了沈稷的衣角。

  “我怀里…有方印…带…去…京城…告…告知家父…弋…弋阳…”说完,手松开了,死不瞑目。

  沈稷伸手去摸,是一个三寸见方的铜印,印钮是一只栩栩如生的飞虎,身为老兵总会认得将军印绶的——眼前这个刚刚咽气的人应该是征南将军吕恂。

  沈稷伸手阖上了尸体的双眼,他有点可怜吕恂,因为如果此时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他的死士亲兵,或者某个还没有被生死磨灭了意气的少年,说不定就会怀着家国天下的梦去京城一往无前。

  可他沈稷不会,他只是这个乱世中挣扎求存的小人物,所以,他知道哪里有危险就避开哪里——他这条命以前,以后,都不属于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

  沈稷没有回头,支撑着身体一步一步走远,天色渐行渐暗。

  荆溪口位于荆山东南,溪水绕山而过在此汇入岚江故而得名。

  这里本是一处屯兵险要所在,周吴交界千里岚江,唯有此地水势稍缓,但是由于荆山的存在,又成了天然的要塞,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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