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混战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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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嗖!”

  一声箭啸传来,一名高举着战刀,正准备劈下的鲜卑人,被利箭击中,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惨叫。这一刻,这要命的长箭像魔鬼一般,疯狂吞噬着他的全部气力,让他手中高举的战刀重若千斤。

  鲜卑人带着战刀一起轰然摔落马下,他的生机渐绝,生命即逝,但在这临死的关头,他的眼睛也是紧紧的盯在面前的那个年轻敌人身上。

  只差一点,再有那么一二个呼吸的时间,他便能一刀将这个凶悍的敌人给枭首,能为死在这个汉人手下的数名兄弟报仇。

  只可惜,终究是差了这么一点。

  带着满腔的遗憾,这个鲜卑人吐出嘴里的最后一口气,死了!

  董璜霍然回头,恰巧看到这人举刀摔落的场面,看着他手中战刀闪烁着的寒光,他不由感觉脖子上泛起一股凉意。

  目光朝一侧尚拿着弓的人看去,那人也正朝他看来,冲着董璜微点了一下头,便是熟练至极的上箭开弓,朝另外的一个敌人瞄去。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干瘦黝黑,满脸皱纹,颧骨高耸,其深陷的眼窝,此刻没有了原先的沧桑,反倒是精光四射。

  这人正是那名北地边军的斥候,似乎叫夏育。

  先前之时,董璜还有些怀疑他的本事。毕竟看他那略显削瘦的身躯,实在不像是那种力大惊人之辈。

  但此刻在这战场上,此人所展现出来的手段,让董璜大感自己的无知,他那单薄身躯中所蕴含的惊人实力,实在是远超出他的想象。

  任何武器到了他的手里,那都是收割敌人性命的利器,先前之时,明明才看到他用一把环首刀割开了二个鲜卑人的喉咙,如今又手拿起短弓,箭无虚发,每一支利箭呼啸而出,便能带走一个鲜卑人的性命。

  董璜原本对于自己的实力还是颇有自信的,这具身躯从小便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身强体壮,弓马娴熟。

  更经过雁门关之战和随后的剿匪大战,让他的信心大增。

  虽说比起叶雄那种闲庭信步般穿梭于战场上,取敌人的性命如探囊取物一般的境界还要差的远,但他自信比起绝大部分的士卒,肯定是要强上不少的。

  像高顺也算是能在史书上留名之人了,虽然是龙套级别的,但也算是名人了不是?而他的武艺与高顺应该在伯仲之间,这便让他足以自豪了。

  然而,此时在见识了这个北地边军的老卒之后,他不由汗颜了。

  这家伙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斥候?

  虽然说能从一众鲜卑骑兵的追杀下活着回到富平城,已经说明了此人的不凡,但此刻他所展现出来的武艺,不,应该说是杀人技巧,让董璜感觉,这人的实力似乎不在叶雄之下。

  妈的,这个世界可真是可怕,随便一个边军老卒都这么厉害,真的难以想象,像关二爷、张三爷这种名扬天下,名传后世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惊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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