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狼头与麻脸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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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赤上身的魁梧壮汉,原名叫麻脸,乃是天蓝部落之人。

  天蓝部落是西部鲜卑无数小部落中的一员,总共才一千余口人,勉强能凑齐四百骑,像这样的小部落,在大草原上实在是多如牛毛,数都数不清。

  而天蓝部落之所以能在多如繁星一般的草原上生存下来,便是因为依附于实力不谷的天马部落。

  天马部落占据着西部鲜卑有名的草场——天马原,族中精骑上万,故而如天蓝部落这般依附于天马部落的小部落,实在是数不胜数。

  本以为日子会这般平静的过下去,谁曾想好景不长。

  因为争夺草场,天马部落与实力惊人的狂沙部落起了争执,两个部落及依附于这两个部落的数百小部落旋即被卷入了战争之中。

  那是一场持续长达半年的大战,成千上万的悍卒,倒在了敌人的利箭和战刀之下,鲜血染红了草原,尸体更是堆积如山。

  很可惜,那场大战的结果,对他们来说堪称残酷,他们天蓝部落以及所依附的天马部落,是战败的一方。

  而根据大草原上的规矩,他们及他们的家人,全都成了狂沙部落的奴隶,成了他们的财富。

  麻脸脸上的伤疤,便是在那场大战中所留下来的,在那场大战中,他一连杀死了三个围攻他的敌卒,最后被三把战刀砍下了马去。

  他的运气不错,在那场血战中留下了一条性命,虽然因此多了一身的伤疤,但活着总比死了强。

  鲜卑人敬重勇士,像麻脸这样的悍卒,即便成了奴隶,也颇受器重。

  随后在与其他部落的大战中,麻脸立下了战功,因此得已恢复自由之身,大帅更是亲自给他取了一个名字,欢迎他成为狂沙部落的真正一员。

  面前的狼头,是与他自幼一起长大的玩伴,他同样也已经恢复了自由身,成了狂沙部落的一员。但狼头与他不同,狼头的心中,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天蓝部落的人,狂沙部落是他们天蓝部落的仇人。

  对于这样的想法,已改名叫日律西峰的麻脸,不由嗤之以鼻。

  大草原上,强者为尊,谁的拳头大,谁说话就有底气。像天蓝部落这样的小部落,早晚都要被别的部落所吞并,除非能一直吞并别的小部落来强大自己,才能避免这样的厄运。

  既然如此,又哪里有什么仇与不仇的?

  不过,日律西峰也理解狼头,从小到大,这家伙就是一根筋,做什么事都特别的执拗,跟他讲道理是根本不可能讲通的。

  或许等他们在狂沙部落呆的时间足够长之后,他就会渐渐的适应了吧!

  抬头看了看天空,虽然同样是蓝天白云,但他却觉得这里的天空,远没有大草原上的美丽,便是连吹过的风,都少了草原上的清新,多了些让人燥热的气息。

  “麻脸,南边可能出事了,阿西里他们早已经过了返回的时间,到现在都没出现。”狼头看着麻脸有些魂不守舍的样子,不由皱眉再度说非能一直吞并别的小部落来强大自己,才能避免这样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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