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艰难的谈判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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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价格上面的分歧,可以慢慢谈,具体条件也可以慢慢谈。”

  会议到了这里,一众董事会成员,终于算是勉强统一了意见,可以谈,但是必须出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价格。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面,瑞恩一直跟着谈判团队,不断与惊奇漫画方面商谈。

  至于《电锯惊魂2》的发行、宣传,都交给了二十世纪福克斯,甚至原本已经与试金石谈好的合作计划,都要推迟到圣诞节过后再说。

  几天下来,瑞恩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惊奇漫画方面同意永久性买断版权,没有任何时间限制,不像索尼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拍摄一部蜘蛛侠影片,才能保住蜘蛛侠版权。

  但是买断价格上面,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一些,而且惊奇漫画死咬着后期分成收入不放。

  哪怕是价格上面,增加到了5500万美元,惊奇漫画方面依然没有松口,死咬着百分之五的授权分成不放。

  这可不是什么百分之五的北美票房,或者是全球票房,而是所有收入中的百分之五。

  比之前惊奇漫画跟二十世纪福克斯、康斯坦丁影业达成的协议,条件要苛刻一些。

  似乎一切仿佛发生了一个反转,瑞恩从一个打劫者,忽然变成了一个被打劫者。

  “买断价格上面,我可以同意增加到5500万美元,但是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分成,这条绝不可能。”

  “顶多同意票房利润一项分成,并且只有百分之二。”瑞恩反驳道。

  “百分之二?而且仅是票房利润一项分成!”

  “惊奇漫画同样绝不会同意,这样苛刻的分成条件。”惊奇漫画方面的谈判人员,非常干脆,一口拒绝了。

  “任何一家公司或者个人,都不会同意这样的条件。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瑞恩脸上浮出一丝嘲讽,道:“简直令人可笑。”

  “我们谈的超级英雄人物版权,不是超人、蝙蝠侠,甚至不是蜘蛛侠。”

  “如果你们继续坚持的话,我只能跟DC漫画接触,或许他们愿意出售一些,看上去无关紧要的二三线超级英雄人物版权。”

  一提起蜘蛛侠,惊奇漫画方面的一众谈判人员,立刻露出无奈神色,他们早就将蜘蛛侠版权卖了出去。

  DC漫画,更是惊奇漫画最大的对手。

  “瑞恩先生,你用不着将DC漫画搬出来,他们是不会出售任何一位超级英雄人物版权的。”

  按理来说,DC漫画绝对不会卖出旗下超级英雄人物版权,即使仅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二三线超级英雄。

  但是以DC漫画与惊奇漫画的关系,以及多年来的竞争,未必不会卖出几位二三线超级英雄人物版权,从而阻扰惊奇漫画获得急需的资金。

  当年惊奇漫画可是差点将DC漫画收购,对此一直被DC漫画视为一种耻辱,绝对不会介意给惊奇漫画增加一点麻烦。

  眼见谈判陷入僵局,瑞恩反倒不着急起来,反正现在才是1994年,距离惊奇漫画成立漫威影业,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期间惊奇漫画公司接连破产数次,总有机会将一众超级英雄人物版权买下来。

  至于DC漫画,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过。

  原因非常简单,1969年DC漫画就被时代华纳集团收购,目前是华纳兄弟娱乐公司的子公司,华纳兄弟则是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之一。

  想要从华纳兄弟手上,买下一众超级英雄人物版权,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远比从二十世纪福克斯手上买下X战警版权,要难得多,或者说二者就不是一个难度。

  不管是超人,还是蝙蝠侠,都有过成功的先例,远非惊奇漫画旗下的超级英雄人物版权可比,华纳兄弟再怎么白痴,也不会卖出DC漫画旗下的超级英雄人物版权。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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