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分享收获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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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电锯惊魂》则是工作室的投资分成,跟海伦自然没有什么关系。

  当然她同样收获不小,比如签下莫妮卡﹣贝鲁奇,一位非常不错的演员。

  何况,旗下有着一位好莱坞脱手可热的导演,对星空经纪公司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这次分蛋糕仅仅是一个开始,《电锯惊魂》的各种版权,还会有一大笔收入。

  首先是众多好莱坞影片赖以生存的线下录像带发行权,虽然按照协议福克斯探照灯影业仅有百分之三十的分成,线下录像带发行权上面,应当由瑞恩工作室做为主导。

  奈何,瑞恩心知肚明,工作室就是一个空壳子,这方面经验远远不如南希﹣厄特利。

  所以依然由福克斯探照灯影业为主组成谈判小组,依靠二十世纪福克斯的录像带发行渠道,开始多方面商谈。

  最终《电锯惊魂》的北美录像带发行权卖掉了320万美元,记住仅是七年发行权,时间一过,需要重新签署协议。

  即使今后瑞恩不在涉足好莱坞,依靠《电锯惊魂》的线下录像带发行权,就能过上十分富裕的生活。

  别急还没完,电视台首轮播放权与电视改变版权,打包卖给了新闻集团旗下的一家电视台,再次收获240万美元。

  而且,依然没有完事,南多谷的一家电影公司,以80万美元的价格,将《电锯惊魂》电影改编版权收入囊中,预计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出现一部衍生大片来吸引眼球。

  一番操作下来,足足收获640万美元,福克斯探照灯影业可以从中抽走192万美元,瑞恩工作室剩下448万美元。

  到此,瑞恩这次投资已经收获了2748万美元。

  不错,他心中非常清楚,这次只所以能有这样丰厚的收入,都依赖福克斯探照灯影业刚刚成立,不然绝不可能同意如此优越的发行条件。

  当然他已经在好莱坞迈出坚实的第二步,拥有足够的话语权,跟任何一家发行公司谈判。

  倒是《电锯惊魂》的海外发行权,一直陷入僵局,不管是二十世纪福克斯,还是其它几家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都把价钱压的很低,没有一家能超过1000万美元。

  原因很简单,好莱坞拥有北美发行渠道的公司,大大小小加在一起,少说也有几十家。

  可是拥有海外发行渠道的公司,仅有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只能从中挑选一家做为海外发行方。

  这样一来,七大电影公司自然可以压低价格,获得更多的利益。

  虽然有那么点垄断的味道,但瑞恩清楚,这就是好莱坞的规则,只能遵循,千万不要成为挑战者。

  君不见,前世风光一时的梦工厂,最终黯然被七大电影公司其中的一家收购。

  当然该谈判的地方,还是要继续谈下去,毕竟七大电影公司也不是一片和睦。

  二十世纪福克斯发行部门办公室里面,瑞恩坐在柯莱特﹣辛格对面,二人交谈十分轻松,一点也看不出来刚刚才在会议室里言语交锋过。

  “我承认《电锯惊魂》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影片,很有商业价值,但是你那位女经纪人给出的价格,实在有些过于离谱,任何一家好莱坞发行公司都不会同意的。”柯莱特﹣辛格十分坦率。

  “3000万美元的价格,实际上一点也不贵。”瑞恩丝毫没有降价的意思。收获了274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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