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大明水师四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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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英将朝廷组建远洋船队,由大明水师护航,与海外进行以货易货的情况,跟几个人说明了一番,对朝廷的决心和商家货源组织,及几大股东的组成,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番。

  沈森第一个代表沈家表示参股,并且表态需要投资多少?有沐英来决定。沈森表示由沐英来决定,这时他的聪明之处,投资多了,就会伤害老股东的利益,投资少了,恐沐英心里不高兴,所以,干脆请沐英来定夺。

  听到沈森说沈家投资多少由自己的决定,沐英心里不得不高看了这个沈森,至少比他老子强多了,是个有分寸的人,原来还以为他会乱开口的,现在看来,他还比较成熟,沐英暗暗的松了口气,在之前,沐英还真怕这位沈家公子,跟以前一样是个傀儡,现在看来,沈家也在变化,不再那么自高自大了。

  苏明浩也代表苏家,表示愿意参股远洋贸易的事宜,在离开姑苏前,苏家家主就授权给他,全权处理与沐英打交道的事儿,无须请示,自做决定即可。

  顾世忠家也是如此,顾家一直是做营造行业的,这个行业利润空间大,而且还有很强的工艺性,不是谁都可以做的,所以顾家几乎独揽了周边地区的庙宇的建造和修缮活计。

  这些年,顾家也赚了不少银子,也想投资其它行业,苦于没有路子,现在沐英沐将军伸出了橄榄枝,顾家高兴都还来不及,所以,顾家家主便让儿子过来,全权处理此事,顾世忠跟沈森一样,听从沐将军的安排。

  沐英再度召集了王铭德、姑苏薛家、姑苏陆家、定远陈家的代表,与姑苏沈家、苏家、顾家、闽中陈家,一起重新讨论股权配置,及利益分配的问题。

  最终经过协商,大明朝廷占股二成、福州王家一成半、姑苏薛家一成、姑苏陆家一成、定远陈家一成、姑苏苏家半成、姑苏顾家半成、姑苏沈家一成半、闽中陈家一成。

  股权分配谈定后,各家族按照所属股份,将资金筹集到位,然后再操办货物,至指定的地点,所有货物需在半年内到达仓房,登记造册,验明货物后,开始装船。

  朝廷制造司运来了一批的水师战炮,这时工匠们最新营造的大口径火神炮,这是专为水师营造的,目的是加强水师在海上的攻击力,提高水师的战斗整体实力。

  王正明在定远的工匠,及设备地点都移交给了制造司,制造师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规模是原来的好几倍。火神炮、火铳、神武炮、重弩、攻城车等,都是战争急需的武器。

  随着这批设备一起来的,还有几名制造司的工匠,他们是来检查武器在实战中的性能,看看是否存在缺陷,能否再次改进。

  林大猛的泉州水师所属的一支编队,一艘主力舰、三艘小型战舰,在琉球群岛附近,遭遇荷兰的七艘战舰的围攻,水师战舰一路突围,回到泉州港时,战舰上已经千疮百孔了,就差没沉没。

  元朝初年,欧洲的荷兰崛起,并很快扩张为一个全球性的海洋帝国,荷兰人善于经商,航海技术娴熟,一时间全世界都布满了他们的商船,大明沿海,也不例外。

  对于荷兰人来说,元朝就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宝藏,其潜藏的贸易价值不可估量。元朝盛产的丝绸瓷器茶叶都是欧洲的脱销品,将这些东西卖回欧洲,往往能赚十倍甚至百倍的差价,面对这么个好买卖,荷兰人当然不会放过。

  但是元朝的海禁政策却对荷兰人造成了很大的阻碍,让荷兰人很不爽,广大的沿海地区,依然没有被开放。这显然无法满足荷兰人的要求,为了争取贸易的权利和在贸易中牟取暴利的机会,荷兰人便通过武力示威的方式向元朝示警,期望用武力换取元朝的妥协。那时候,全国内爆发黄巾起义,元朝无力保护沿海地区,导致周边的海岛分别被倭国、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瓜分了。

  台澎一带,被荷兰人占领了,他们在沿海抢劫渔民、拦截过往的商船,他们仗着战舰的优良性,武器的先进,在东海一带耀武扬威,陈友定的福州水师和泉州水师,没少在他们手上吃亏。

  虽然荷兰战舰给中国人造成了如此大的震撼,但实际上,荷兰在东亚的船只,无论是从规模、大小还是火力上,跟荷兰在欧洲的主力都相去甚远,跟荷兰在欧洲动辄数百艘战舰,数千门大炮相比,荷兰的东亚海军也就是个游击队的规模。

  尽管如此,沐英要求大明水师,拉出去真刀真枪的实战,在战争中发展壮大,而不是天天缩在港湾里,养精蓄锐。林大猛和俞通海接到指令后,俞通海向琉球群岛往东,边巡视,边寻找战机,他们的目标是倭国;而林大猛则往琉球群岛向南,他们的目标是荷兰、往能赚十倍甚至百倍的差价,面对这么个好买卖,荷兰人当然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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