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选秀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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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路很好选,但有些路是张正阳不想选的,有钱任性!可以买一个娱乐公司来玩,甚至家里就有,要是真的只是玩玩,张正阳觉得估计自己的父母不会反对。

  可是当把演员当成一个职业的时候,那家里反对的声音自然就出来了。

  张正阳自己心里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当自己面临选择的时候,自己找了一条比较难的路,一条不需要利用关系来打通的路子,当然,现在这条路子已经被家里给拒绝了。

  事实上除了家里这条路子,还有很多的路子,但有些路子自己是不想选的,就比如现在这条道路,要是自己想选,其实这样的道路一定可以成为最先成名的路子。

  但最终自己还是放弃了,只是现在当自己所有的方式都选择了,那么只能选择另外一条路子了!这条自己最不愿意选择的路子!

  那就是——选秀!

  选秀这个词,从古代就有的,古代选秀以宫廷选秀最具代表性。

  宫廷选秀,是为皇家选一些美女,由于侯门深似海的原因,结果往往是怨声载道,舍不得的只好把自己的闺女赶紧找个人家嫁了。仓促之间,婚姻肯定也幸福不起来。再说了,这种活动本身就是对女性的极大不尊重,让人挑来挑去,像货物一样!

  清代挑选秀女之期,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将应阅女子年岁等,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逐一具结呈报都统,然后汇报户部,户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选看秀女后,户部马上再行文各旗都统,各旗造具秀女清册。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及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亲自带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门,依次排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这算是第一次挑选。

  凡经太监挑选被记名的,须再行选阅。这是第二次挑选,凡不记名者,听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员女子,因有事故,不及与选者,下次补送选阅。未经阅看之女子及记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分别议处。

  被选秀女的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古代的选秀可以说是封建社会最不好的现象,不过到了现代,选秀却延伸出了不一样的东西,当代选秀选择的则是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人,就好比唱歌比较好的,长相较好的模特选秀,还有具有特色活动选秀之类的。

  现如今,选秀反而成了时尚,由于是自主自愿的,糟粕的痕迹早已不存在了,相反,一场选秀运动大有全民总动员的意味。

  选秀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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