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四更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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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



在座的众人无不心中一惊。



看看那个放着二十万人民币的铁箱子,再想想李卫东将一捆捆钱摆在大家面前,然后承诺给补发三个月的工资,还真有一点贿选的感觉。



旁边王海滨立刻应和道:“朱总说的有道理,都讲明了要给服装厂的职工发钱,那还不是贿选么!”



李卫东却是不慌不忙的笑了笑,站起身来开口说道:“王处长,这话可得想好再说啊,要不我现在就去跟服装厂的职工说,你王处长觉得这是贿选,所以三个月的工资不补了!”



“别!我可没这么说!”王海滨赶紧否认道。



主席台下面可是又近四百个服装厂职工,而且都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要是王海滨敢阻止步伐工资的话,挨一顿揍那是轻的,遇到脾气爆点的,敢拿着汽油瓶去王海滨家门口放火。



朱士聪也意识到这一点,嘲讽一下李卫东也就罢了,可牵扯到四百多职工的利益,这“贿选”两个字,可不是随随便便说出口的。



李卫东接着说道:“国家不是早就实施厂长责任制了嘛,现在服装厂欠了职工的工资,我作为厂长,担负起这个责任,给工人们补发工资,有什么不对?至于贿选,恩,这贿选不都是先给好处么!”



李卫东说着,拍了拍屁股下面的铁皮箱子,接着道:“我这二十万现金,可是一分钱都还没发出去。我这好处还没有给出去了,可不算贿选。”



工会陈主席立刻站出来打圆场:“小李说的有道理,能帮服装厂职工解决拖欠的工资,为公司减轻负担,这是一件好事情嘛!”



于正诚也开口说道:“小李,以后就是李厂长了,到了服装厂好好干,争取扭亏为盈!”



朱士聪低了低头,默不作声,他也只是过过嘴瘾,口嗨一下,真要是在“贿选”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话,服装厂那四百职工真敢上来把他揍一顿。



……



投票就结束,李卫东毫无疑问的获胜,而承包服装厂的事情,也尘埃落定。



接下来,李卫东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



国家关于国企承包出台正式的规定,是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所以在1986年,承包国企还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



也因此,当时承包国企的合同,大多是个人比较吃亏的。



有些承包合同并没有规定年限,也就是说国资部门随时可以把企业收回来。



有些承包合同对于利润分配比较苛刻,如果是亏了钱,承包者要承担责任,可若是赚了钱,承包者只能分到一点点。



还有些承包合同规定,国企被承包以后,依旧要履行过去的义务,也就是行政不会放权,依旧会干预企业管理,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承包国企的政策并不明确,承包者只能处于弱势的地位,让你在国企承包的过程中分一杯羹,就算是谢天谢地了。



李卫东也同样签署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承包服装厂的合同没有设定期限,运输公司随时可以把服装厂收回来,于正诚也是担心政策会突然改变。不设定 />
有些承包合同并没有规定年限,也就是说国资部门随时可以把企业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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