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偷心的贼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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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城的文学圈子,最近在传颂一首半阙诗词,让很多读书人,极度追捧。

  诗词发源于教坊司,是雨城才子时谦被砍柴人宁辞怒喷之后的第二日,于午时被清倌从一个纸条上发现。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这句诗词,让很多教坊司的女子心生共情,这不正是说我们这些流落红尘的女子,在盼望着一个老实人接盘……啊不,是两情相悦后,盼望我的银枪小郎君,再来与我相会的思念吗?

  于此之下,这首半阙诗词,以水葫芦肆意泛滥的姿态,仅仅半日的时间,就在雨城传播开来。

  当所有人都在问询,这首诗词的出处之时,一向极其聪慧的团竺,在一番打听之后,便知道了此首诗词的作者是谁。

  “小姐,我没撒谎吧,宁辞他一定有着很高的才华,而且那天你也看到了,他英气十足的面容,在加上少年强则国家强的这份,强烈的民族之义,啊……好想他有一天驾着五色云彩过来嫖我……啊不,是娶我”

  看着一脸娇羞的侍女小莲,把脑袋扎在床榻的棉絮里,表演着鸵鸟自我欺骗之术,花魁团竺不由的翻了翻白眼。

  “至于吗?”

  一巴掌拍在小莲浑圆的翘臀上,团竺的心里也不由的回忆着当晚宁辞的姿态,虽然他是第一个把自己搞哭的男人,啊呸,是把自气哭的男人。

  但不得不承认,身为砍柴人,他确实与那些粗鄙的武夫有着很大的不同。

  怎么说呢,就是很特别的感觉,他的眼睛像绿豆,鼻子像蒜头,可惜是那晚的火烛有点暗,距离也太远,没看清楚他的嘴和眉。

  “小姐,你是不是也被宁辞的才华征服了?”

  看着脸颊几乎贴在自己脸上的侍女,团竺抬起嫩白的手指就掐在了小莲的耳朵上:我看你不仅被征服了,还打算自我献祭是不是?

  “哎呀小姐,痛啊”

  娇俏的怒哼一声,松开手指,团竺再度看了看纸条上的小簪体书法,心思也不由的道了一句:这字,确实好看。

  相比之下,当晚套路满满的雨城才子时谦,就有些不够看了。

  “小姐,要是你真的有心于宁辞,我现在可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告诉你哦”

  美眸一转,团竺刹那间就猜到了自己侍女的打算,感情真的是中了宁辞的毒了。

  “小莲,你要是真的想委身与宁辞,我可以从中调档一下,咱姐妹这么多年,这个忙,我还是要帮的”

  “小姐,离开你我活不下去的,而且,你要做大,我才可以做小,姐妹的辈分不能乱”

  看着满脑花痴的小莲,团竺再度感受到了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让人变傻,只是见过一面,就如此痴情,真怕你期望越高,摔得越惨。

  “我与宁辞,仅一面之缘,暂不说中意与否,就我们的出身来讲,小莲你觉得宁辞会接受吗?”

  “我不是打击你,作为教坊司里流落红尘的我们,即便再清白,也逃不出人心的成见,教坊司,终究是做皮肉生意的场所,寻常人家,那个会明媒正娶?”

  “清醒点吧”

  团竺三句话,让小莲原本红润的脸颊都化为惨白。

  是的,我是教坊司的女子,哪怕我蓬门初始还未开,但打上了教坊司三个字,就是低俗下流的标签。

  “小姐,我知道了”

  说完,小莲便欲起身出门,但走到一半,小莲又回过头道:小姐,听闻宁辞前日为了那个妖族的后代,就是那个名为锦鲤的女子,打了一个人族的女修,我想,他能为一个被很多人唾弃鄙夷的妖族后你期望越高,摔得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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