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再见逆转(六)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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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哗然)

  法官:成步堂律师,人命关天,辩方有什么证据吗?

  成步堂:(拍案)一切证据都指向华宫雾绪是犯人!餐刀是被害者被围巾勒死后刺的,这是为了使王都楼成为怀疑对象。附有他指纹的餐刀放在休息室,对此和他一起共进午餐的华宫雾绪应当很清楚。纽扣是被害者死后才揪下来的,能做这种事的人就只有犯人和第一发现者。如果王都楼是犯人,他决不会将其放进自己的衣装。能将纽扣放入王都楼衣装的人,应该是案发后最接近被告人的人……也就是去叫醒他的人——华宫雾绪!

  法官:原来如此……那么,空吉它箱是……

  成步堂:吉它箱是证明她有罪的决定性证据!犯人为了在逃脱时不让人认出来穿上了演出服。而知道吉它箱里放有演出服的人只有被害者自己以及准备演出服的人……那个人就是华宫雾绪你!

  雾绪:……不……我……

  御剑:我反对!吉他箱上没有她的指纹!之前你也已经证明,证人当时未戴手套!

  法官:的确!

  成步堂:(摇头)雾绪小姐应该不会在吉它箱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一旦开过吉它箱的事被查了出来就会被警方怀疑,想必她已经用毛巾将自己指纹擦去了,(拍案)但是,果汁的情况则不同!雾绪特意在玻璃杯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以便伪装成“第一发现者”!

  雾绪:(大惊失色)

  成步堂:还有这张照片!照片拍到了穿着蒙面游侠服从现场离去的犯人。但此人并不是王都楼,这个人个子不够高,致使演出服的裤角拖到了地上!雾绪小姐,从你的身材上判断也相当吻合……

  雾绪:……

  成步堂:(拍案)怎样?雾绪小姐!

  雾绪:……我拒绝回答。

  成步堂:什么?

  雾绪:根据我国的法律,证人可以拒绝回答对自己不利的证言!

  (法庭哗然)

  法官:的确有这条法律,只有在证言导向证人自己有罪的时候……证人有权拒绝作证。

  成步堂:(拒绝作证是专业术语!一定是狩魔冥教的)

  御剑:呵呵呵……怎么了,成步堂,你的诡计被戳穿了?

  成步堂:……

  御剑:刚才辩护方所作的立证……没有任何意义。

  成步堂:你说什么!

  御剑:你所做的立证全都是些无实据的推测,即状况证据!(拍案)证明雾绪杀害藤见野的真凭实据,也就是决定性的证据一个都没有!

  (法庭哗然)

  法官:证人!难道真是你将藤见野……

  雾绪:对可能导向自己有罪的证言可以拒绝回答。

  法官:但是,证人,如果你不肯回答不就和认罪一样了吗?

  雾绪:这不能成为立证,你们甚至连我说的“罪行”指的是什么都不明白。

  法官:看来现在不得不作裁决了。证人华宫雾绪拒绝作证,但是,如检方所言,证明雾绪杀人的直接证据不存在。在这种场合下,我只能宣布审理延期。检方?辩方还需做进一步调查,明日再开庭。

  成步堂:等等!请法庭继续审理!

的证据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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