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再会然后逆转(三)第2/3段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在春美拾到钥匙附近的焚烧炉中找到一块带血迹的灵媒服的碎布;
2.案发时,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时打碎的祖传罐子;
3.长闲车祸后曾经在堀田医院整容,堀田拿出当时为其整容的依据——驾驶证上的照片为证。
6月22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龙一,期待今晚的新闻吧,将在全世界播放……你败北的样子!
千寻: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着傻瓜服装傻瓜般地做着与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5年间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这是我在这个国家的首次胜利,将受到全世界注目!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显示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离开“对面之间”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这把钥匙即是证据。本该在“对面之间”的钥匙,却被发现于其它场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对此我想首先声明一点。
法官:什么?
狩魔冥:从事件的发生到被逮捕期间,被告曾离开过那个房间一次……检方承认这是事实。
成步堂: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但是……狩魔检察官!你打算怎样解释这张照片呢?你也认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吗?
狩魔冥:我当然不认为被告是无辜的。
法官:那么,究竟……?
狩魔冥:绫里真霄是在杀害被害人以后离开那个房间的!钥匙就是那时掉落的。
法官:对此你能立证吗?
狩魔冥:为了立证我才会站在这里。请被告的姨妈绫里贵美子作为证人入庭。
(绫里贵美子走上证人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贵美子:我叫绫里贵美子……偶尔作作灵媒……
狩魔冥:事件发生后是你看守真宵的吗?
贵美子:是的。给真宵实施除灵术,将寄宿于体内的亡灵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实施除灵术时发生了什么事?
贵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证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证人:绫里贵美子)
1.听到枪声后,成步堂他们两个破门而入。
2.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3.真宵提着手枪精神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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