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失去的逆转(二)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法官:亚内检察官,检方所提供的证据不仅不能立证被告有罪,反而证明了她是无辜的。嗯,结果出来了。现在本庭宣判,被告须须木真子…

  亚内:我有异议!请等一下,法官大人!检方请求传唤下一证人!

  法官:那个证人目击到什么了?

  亚内:目击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间!并且证人在推落瞬间清楚地看见了犯人的脸!

  成步堂:你、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现在暂时休庭,再开庭后请证人作证。

  证言询问:第6句>>出示「グロープ」

  (辩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忆?!都失忆了还为我辩护?

  成步堂:没办法。

  真子:听说受到很大打击就能治好失忆,请把脑袋伸过来,吃我一记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吗?好奇怪的名字!

  (注:与日语中“原来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时,成步堂摸不着头脑)

  真子:病得真重啊……

  (两人开始寻找案发时的线索)

  真子:事发当天下午6点之前,我和町尾散步时捡到一个手机。手机忽然响起来,是手机失主打来的。我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并和他约好6点见面。下午6点我和町尾在公园等失主,但那人没来。

  (一个身穿灵媒服装,嘟着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过份啊!给你打手机也不回!

  成步堂:?(这个怪人是谁啊?)

  真宵:真宵我已经带来了证据!给你吧!

  成步堂:谢谢。(接过一看是一张写着20个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的名单)

  真宵:这些人被怀疑是警察正在追捕的一个诈骗集团的成员。

  成步堂:你从哪里得到这份名单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给我的吗?这是真子拾到的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啊!

  系官:辩护人!请与被告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开庭,请证人入庭!

  亚内:法官大人,下面要传唤的证人有点神经过敏,恳请法庭提问时注意口气。请案发时在公园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个穿着高级时装的年轻人走上证人席)

  亚内: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

  年轻人:刚才你是这么介绍我的吧?说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亚内:是啊怎么了?

  年轻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我可能确实不能称为大学生,但到底哪所大学才能配得上我呢?我当时正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这就是你说的“人,下面要传唤的证人有点神经过敏,恳请法庭提问时注意口气。请案发时在公园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