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出去玩第1/3段
蓝星,西历二零三零年,三月,十号。
麻辣省,某大山深处,山顶茅舍,破晓前的黑暗中,吴语小心翼翼揭开被窝,轻身下床,揉搓眼角。
吴语点起油灯,煤油灯光照射在吴语与熟睡的莫墨身上。
吴语看了眼熟睡的小师姐,给她掖好被子,轻脚的走出房间。
吴语是个苦命人,这是他对自己的定义。
吴语家世代居住在粤省某市的山坳里,家里打铁为业,习武世家。
自小学习打铁,练气,煅体,习武。
每天凌晨四点多起床,在族中长辈带领下跑步一个多小时,去山顶打坐两小时。
打坐完成,在跑步下山,吃早餐,吃完早餐练习冷兵器,至于练什么看你抓周抓到什么兵器,吴语抓的是剑。
剑挺好的,电视,电影不都是些剑客,刀客之类流,还能装13,可惜在吴家毫无市场,大家都穿盔甲比试,你拿个短兵器,轻武器,别人拿的是长兵器,重武器。
导致吴语年年大比都是倒数第二,第一的是四房长子,抽了个匕首。
中午吃完饭,打铁,晚上吃完饭,挨揍,挨揍完泡药浴。
直到十六岁,他看到一个浪荡不羁的剑客,莫一,吴语父亲的挚友。
鬼迷心窍是吴语对当时的自己的状态描写,居然问了句:“你收徒弟吗?我有钱。”
糊里糊涂的吴语在村口磕头拜师,还被骗走了五块钱。
讲道理,十六岁的正常人是不可能有以上行为的,但是莫一给他的视觉冲击感太强烈了。
飘逸的长发束于背后,一束俏皮的长刘海垂于眼角,唏嘘的胡茬子,黑色汉服,腰悬宝剑,酒葫芦吨吨吨的喝酒,酒液还从嘴角溢出,滴落在衣服上。
在配上神奇的黄色人字拖,左手在抱个婴儿,妥妥的世外高人范。
那个婴儿就是吴语的师姐,莫一不知道在那里捡的弃婴。
吴父知道后,就让吴语跟随莫一学剑。
于是吴语就跟随莫一来到了这里,从此过上了给师傅斟茶递水,给师妹洗屁股的生活。
漆黑的夜空,寂静的山顶,依稀几声虫鸣,吴语来到水潭边,汲水泼脸,冰凉的山泉水迅速消散了困意。
山泉水溢出水潭,流向山谷,水流冲击的声音,从谷底回传。
吴语站在山崖边,脱裤子畅快淋漓,未了,还打个激灵,抖三抖。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吴语面朝东方,盘腿坐下,打坐进入冥想。
太阳未起,吴语的眼睛好似看透紧闭的眼皮,看透黎明前的黑暗,空中遍布着金光,其中透着些许紫色。
这是灵气,科技时代的今天,灵气只记载于小说之中,但是四年前三月二十一号,出现了血月同天的异象后,灵气开始复苏了。
吴语很熟练的进行吐纳,空气中的气体,违反人类认知似的,被吴语的身体吸纳进去,从肌肤表皮进入体内。
在经由口腔缓缓吐出,吐出的气体中已无金色或者紫色的光芒。
整整两个小时,吴语一动不动。
吴语打坐完毕,拍拍屁股,走向茅舍。
大山山顶,茅舍四间,两大两小,有一小亭,木桌,木凳,外面裹着篱笆院。
大门口有一竖立的大石头,爬满了藤蔓植物,石上歪歪斜斜的刻写了两个大字:剑宗。
吴语揭开被子,抱起莫墨,打了几下屁股,道:“小懒猪,起的今天,灵气只记载于小说之中,但是四年前三月二十一号,出现了血月同天的异象后,灵气开始复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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