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审案(三)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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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审员可不仅仅只是一个吉祥物,他们存在的意义,本来就是为了让审判“接地气”,避免出现“虽然符合法律但却违背常识”的事情发生。

  法官的法律专业素养比一般人优秀,但社会常识却未必比一般人更高。

  而且,法律虽然是复杂的、严肃的、神圣的,却终归不能脱离一般人的普遍认知,做出的判决,能让普通人理解,那么多半就没有问题,而如果普通人也理解不了最终的判决,那么判决多半就是有问题的。

  林池所了解的法律,固然比哥布林王国更加先进,但却失去了“普通人”作为根基,与立法的初衷背道而驰。

  “先进”未必代表“合适”。

  鞋子再漂亮,穿不上也没有什么用。

  况且,哥布林现在本就没有一个健全的司法体系,当哥布林的权益被侵害时,强行要求他们放弃传统的做法,依法行事,无疑是一件非常错误的行为。

  林池选择尊重哥布林的传统,但同时也不会放弃进步。

  法律应该基于广大人民但又要高于广大人民。

  林池觉得,现在最合适的做法是,先按照哥布林的传统宣判,结合哥布林的实际情况与普遍认知,在不违背“高尚”的原则前提下制定法律,然后对哥布林进行教育,改变哥布林的习惯与认知,随着哥布林思想的进步,同时进行法律上的修订。

  林池学的并不是法学专业,他对法律的理解,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的水平,至于这么做是对是错,他并没有一个很好的预见性,只能用实践来慢慢验证。

  思考清楚发展思路后,林池便对这个案件做了最终的宣判。

  被害人强暴哥布林,但因为已经死亡,便不再追究,而被告人报复杀害人类一事,林池只判了他们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判罚的理由还是他们报复手段残忍和藐视法律,权益被侵害应该寻求司法途径,而不能私自进行报复。

  当然,现在并没有所谓的“司法途径”,却不影响林池厚着脸皮宣判。

  至于人类欺压哥布林一事,另立一案,由学生们调查清楚事实后,再开庭审判。

  “你们对判决有什么异议吗?”

  林池扫了一圈,朗声问在场的所有哥布林和人类。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陪审员还是旁听者,全都没有异议,甚至旁听的两个脑残粉领主齐声高呼:“陛下万岁!陛下万岁!”

  顿时带起了一阵高呼“陛下万岁”的声音。

  林池有点无语,他不太喜欢这种没有反对声音的氛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在教育周围的哥布林和人类,让他养成了一种“好为人师”的情结,他倒是喜欢有人反对,而他靠嘴炮把别人说服的感觉。

  林池挥了挥手,示意声音停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扬声道:“庭审到此结束,不过你们先别着急走,我以国王的身份,和你们说一件事情。”

  林池召集所有哥布林过来,可不仅仅是为了让他们看一场庭审。

  “哥布林王国将会变成一个法治社会,什么是法治社会?意思就是依法行事,无论什么事,只要法律禁止的,你们都不可以做,而法律没有禁止的,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不会管。”

  “领主,现在叫‘市长’,可能你们还没有习惯称呼和职能上的改变,现在我来告诉你们有什么改变。”

  “市长没有裁决案件的权力!我再重复一遍,市长没有裁决案件的权力!你们给我记住这句话。”

  “每了一种“好为人师”的情结,他倒是喜欢有人反对,而他靠嘴炮把别人说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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