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有死无生!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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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子兵法》?”

  李富胜砸吧砸吧了嘴,虽说他是个大老粗,但也清楚“子”这个称谓,得是多么的重。

  自己在自己姓氏后面加“子”,就如同自我介绍时:大家好,我姓张,我是个天才,你们可以叫我张天才。

  颇有种恬不知耻的感觉。

  但武人嘛,对文官是天生带着一种对立情绪的,而且认为武人张狂本就是一种天性。

  所以,在李富胜的脑补下,所谓的《郑子兵法》,从名称上,就完全是一个武人绝对自信的体现,将文人那种斯文信仰全都踩在脚下的嚣张!

  当真是,深得他喜欢啊!

  “好,等这一仗打完了,我也要拜读一下。”

  郑凡依旧有些懵比的感觉,讲真,自这个世界苏醒快一年了,文抄公的事儿,他其实真没干多少,也就跟六皇子抖过一些金句。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燕国的国情和乾国大不相同,并没有多少当文抄公的市场。

  最重要的是,平时一直沉默寡言的梁程,今儿的话,有点多啊。

  不过,这会儿也不是私下里偷偷说悄悄话的时候,先前的试探已经过去了,接下来到底该如何做,得迅速拿决定了。

  李富胜看向梁程,道:

  “你家主人可曾教过你,战场之上,什么才是真正的取胜关键?”

  梁程闻言,脑海中浮现出了许多画面。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

  李富胜以嗜屠灭部族而在荒漠上凶名昭著,

  但梁程屠过的城,比李富胜打过的仗都要多。

  这个问题,

  就如同是稚童在询问一个老者:

  你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么?

  答案,

  梁程心里肯定是有的,

  但今天自己出的风头,哦不,是自家主上出的风头,已经够多的了,要是再把风头出下去,就要有些过妖了。

  至于所谓的《孙子兵法》,其实就算完全照抄一份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极为天真的人会觉得看了《孙子兵法》就会打仗。

  这就和“半部论语治天下”以及皇太极和多尔衮他们都是看《三国演义》学习打仗本领的一样,谁信谁单纯。

  日后这本兵书就算呈递上去,应该会引起不小的波澜,但波澜依旧可控,在真正的宿将面前,这书也就是挺有意思总结挺精辟。

  “还请大人赐教。”梁程回答道。

  李富胜大笑一声,道:

  “无他,兵强马壮耳!”

  战争,往往会被赋予很多政治上的因素,加上经济、文化、计谋、大势等等这些,

  但如果抛开这些外在因素,

  只看眼前的这场遭遇战,

  谁输谁赢,

  靠的不就是兵强马壮么?

  “冲阵营,列阵!”

  伴随着李富胜一声令下,中军开始分割开来,有一支千人骑开始向前列阵,每个骑手的手中,都拿着一杆马槊。

  马槊这种武器,看起来和长矛以及西方骑士喜欢用的长枪很相似,但实际上,它更为复杂,同时,也更为贵重。

  在古代,马槊是能当传家宝流传下去的,普通人根本玩儿不起,也装备不起。

  马槊分槊锋与槊杆两部分,槊锋刃长达50-60CM,远远长于普通的枪、矛类武器,其杆为通常使用柘木,是细柘杆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

  骑士策马冲锋时,持马槊,等于是给马槊带上极为可怕的势能,借着这股子惯性,同时搭配上骑士娴熟的马上功夫和使用技巧,足以化作最为刚猛的“刀锋”,切开眼前的一切阻挡。

  骑兵对决时,它的作用非常之大,在对步兵时,它也依旧恐怖,就如同先前乾军军阵之中所射出的床弩弩箭一样,一旦这千骑开始冲锋,相当于一千支比床弩更为恐怖的利刃铺射了过来,一根马槊上足以挂上好几个串糖葫芦。

  当然,这种一次冲锋之后,马槊就得暂时放弃,骑士得拔出近身的马刀继续厮杀。

  “不管对面的乾将在耍什么花招,在做什么打算,有什么心思,都不用去管。

  我镇北军铁蹄所踏之路,俱为尘土!”

  李富胜这话说得很豪气。

  是的,不管对面乾军将领在用什么计策,老子直接将你品字阵形中最为坚固的那一块给冲掉,让你的计策都见鬼去吧!

  计策再多,再智珠在握,在绝对实力面前,都会显得极为苍白和可笑。

  绝对实力是什么?

  先前六千铁骑拦路,就能迫使对方将领在坐拥三万大军的局面下原地布阵不敢妄动。

  李富胜伸手,自有一侧的亲兵亲自将一杆马槊举过来。

  李富胜左手持槊,

  他没问郑凡,因为他清楚,郑凡这种人才,不适合去在战场上出什么意外,至少,不适合去第一波冲阵。

  他问的是梁程,他问道:

  “可敢与我同去!”

  梁程没有回答,而是主动策马向前,那股子傲气,宛若天生。

  李富胜眼里冒出了精光,忍不住对郑凡道:

  “郑守备,此人可否交予我?”

  郑凡只是笑笑,没说话。

  我倒是想给,但人家可不会跟你走。

  李富胜也只是开开玩笑罢了,这种家将,一般不会改换门庭的,最为讲究的,就是“忠诚”二字。

  在李富胜的示意下,一名亲兵将自己的马槊递给了梁程,梁程将其提起。

  李富胜策马上前,来到了那千骑的前方。

  看样子,他是打算亲自冲阵。

  但没人敢去阻拦他,没人去说什么将军您身份贵重还要指挥大军不能轻易涉险云云。

  这就是李富胜的风格,他喜欢杀戮,喜欢听敌人的惨叫,喜欢他们的鲜血溅洒在自己身上的温度。

  哪怕如今已然是总兵官,但他依旧喜欢冲杀在第一线。

  郑凡左看看右看看,

  李富胜上前了,梁程也上前了,

  旁边还有一名亲兵也在看着郑凡。

  似乎只等郑凡示意,他就会将自己手中的马槊递给郑凡。

  先前,三人的对话,周围亲兵也都听到了,虽不明但觉厉。

  但郑凡在扫了他一眼后,就迅速地挪开了视线,开始眺望远方,在观察着远方的云。

  你让郑守备骑着马顺势砍砍人,这没什么问题,八品武夫的实力外加这半年来磨砺出来的马术,足以实现。

  但马槊这玩意儿,郑守备没玩儿过啊,也没练过。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是要去冲阵啊!

  看着前方乾军密集得如同刺猬一般的阵形,

  这要是一头扎进去,

  人想没,真的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郑守备怕死,认怂。

  不,

  他是得为其他魔王们负责,得为了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这就让身边那名亲兵都有些尴尬,想直接问,又不好意思,最终,只能自己硬着头皮策马上前,补入了冲阵营的位置。

  “镇北军!”

  李富胜发出一声大喝。

  “虎!”

  下一刻,其身后的千骑一起将手中的马槊垂立在了地上,发出整齐的铿锵之音。

  不用传令兵了,因为这早就是演练过无数遍的东西。

  当自家总兵打算亲自率领破阵营冲锋时,其余各部该如何配合,大家都心知肚明。

  蛮族是最好的陪练,一切的一切,他们早就在荒漠上实战过不知多少次。

  也因此,

  下一刻,

  一个一个地游击将军开始指挥自己的麾下开始调整位置,一道道军令开始下放。

  这一来msp;但郑凡在扫了他一眼后,就迅速地挪开了视线,开始眺望远方,在观察着远方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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