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选崽儿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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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仨,又有哪个是好的呢”

  “瞧您这话说的,至少我瞅着,这大燕,是越来越好了”

  李梁亭摇摇头,

  道;

  “自西入京的路上,所见所闻,百姓的日子,可算不得好哦”

  “该收拾的麻烦,挨个收拾喽,接下来的日子,也就慢慢变好了,再说了,这天灾,是难以捉摸的什么时候来,我们都得受着;

  但,

  不管再怎么大的天灾,也比兵灾要好得多”

  李梁亭被郑凡搀扶着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看着郑凡,

  笑道;

  “你小子,从当初的小虾米,眼瞅着也封侯了,但说话,还是那么好听”

  “甭管啥时候,这吃饭的家伙可不能丢”

  “过谦了,过谦了,论打仗的本事,下一代的娃娃们,哪个能比得过你?”

  “您这话我爱听,您多说点”

  “呵呵,饿了,说不动了,就想着这一口鸭子,唉,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也忒没意思了,荣华富贵里头少了个口腹之欲,日子过得那般寡淡还有个屁的意思”

  郑凡亲自帮李梁亭包了一块鸭子,送了过来

  李梁亭接过,送入口中,

  指着桌上?

  对姬成玦喊道;

  “小六子? 就这么点儿啊?”

  “哟,叔? 您尽管吃? 保管您断不得顿”

  姬成玦下去继续烤鸭子了

  看着姬老六离去的背影,

  李梁亭笑道:

  “我啊? 就爱吃这小子给我烤的鸭子”

  “味道是很不错”

  “不不不,肉烤熟了? 加点儿料? 在我嘴里,都一个鸟样,可偏偏陛下几个孩子里,就他? 无论是从长相还是其他? 都最像陛下

  陛下小时候和我抢鸡腿吃,

  现在啊,

  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陛下在给我烤鸭子吃一样”

  这话,

  李梁亭说得,郑凡可说不得

  这时?

  李梁亭看向剑圣,

  道;

  “当年听良申说起过? 你曾去过咱北封郡,找他打过一架?”

  剑圣没回应? 站起身,默默地走到另一处的窗边

  对此?

  镇北王并未生气

  不要认为剑圣住在侯爵府隔壁? 不要认为剑圣几次陪着郑凡出来?

  堂堂晋地剑圣,就真的是侯爵府的供奉或者家丁了

  剑圣的高傲,一直没有褪去

  他曾一剑刺死过老司徒家家主,

  自然可以对大燕镇北王毫不遮掩;

  先前回应李良申,并不是因为李良申是镇北王府的总兵,而是因为李良申是剑客,彼此曾认识

  剑圣不懂得什么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他这个地步,不愿意或者懒得去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应酬,都可以无视掉了

  李梁亭笑道;

  “记得你输给过无镜,是吧?”

  剑圣依旧不搭理

  “我呢,当初功夫,比无镜好那么一点点,但无镜天赋好,如果我没受伤的话,他现在,应该比我强那么一点点;

  所以,

  咱差不离其实是一个平手”

  剑圣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看着下方燕京城街道上的行人风物

  李梁亭“嘿嘿”笑了笑,

  他的头发,已经半白了

  其实,不算太老

  但这次进京,给郑凡的感觉,确实是和上次不同

  据说,镇北王当年受过一次重伤,导致其武道之路被中断,而对于武者而言,一般是等到年迈时,气血也会跟着衰败;

  但这一幕,在镇北王身上,体现得更早了一些

  李梁亭继续吃着烤鸭,

  同时对郑凡道;

  “晋东那块地方,没什么问题吧?”

  先前是叙旧,叙的是长辈和晚辈,现在,是谈公事了,既然是公事,就用不着再执晚辈姿态

  “问题,不大”

  李梁亭点点头,道:“野人到底是没蛮子耐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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