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杀鸡就用宰牛刀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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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富胜的脑壳,有些晕乎乎的,因为郑伯爷先前的那句话,让他有些一时接受不过来。

  坦言之,李富胜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人,当然,他自己也从未标榜自己是个好人;

  用他自己的说法,他这辈子造下的杀孽太多,也没想过得以老死病榻得个善终了。

  他喜欢杀人,喜欢那种热乎乎的鲜血一层层覆盖在自己身上的感觉,这能让其内心,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很早之前,瞎子就说过,李富胜有心理疾病。

  李富胜自己也清楚,所以当初第一次和郑凡见面时,还特意叮嘱过郑凡在必要的时候要提醒自己去克制住那种冲动。

  然而,

  李富胜一直以为自己在第二层,却未曾想,昔日自己提携且看好的小阿弟,居然不声不响地已经上了第五层,需要自己抬头往上看。

  他可是还记得,玉盘城下,郑凡传达杀俘命令时,明显带着一种强撑的情绪在,这意味着当时郑凡的内心,有着极大的排斥情绪。

  李富胜不清楚“理性”和“感性”这种词汇,但能分辨得出来,当时郑凡心里是不愿意下达那项命令的。

  但这才多久过去,

  当初的小阿弟,

  现在可以很是平静地对自己说,拿那几万野人的命,去练习攻城。

  且这绝不是突发奇想,而是在自己见到他,确切地说,是他见到自己以及得知自己带来了这么多兵马过来后,马上就想到的一个方案。

  没有预演,也没有深思熟虑,因为雪海关的兵马,打遭遇战和突袭战还可以,但想要像赶羊一样将这数万野人赶向一个区域赶向那两座城,就算他雪海关不留一兵一卒守家全员出动,也做不到。

  所以,这真的是临时起意。

  临时起意什么意思?

  就是忽然嘴闲了,想嚼两片薄荷叶,晚饭想加一盘猪头肉。

  而这数万野人的命,在自己这位小阿弟眼里,只是两片薄荷叶,一盘猪头肉。

  李富胜自己是对杀戮的渴望,他享受其中,而郑凡,呈现出的,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或许,

  这是因为李富胜这几年见郑凡的次数不多,天天待在郑凡身边的人,可能感觉反而没那么深,就是郑伯爷自己,其实也没留意到自己心境上的变化。

  郑伯爷看向李富胜,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李富胜这才恍然过来,为自己先前的走神讪讪一笑。

  这时,

  何春来带着人,扛来了一张桌子,一张靠椅,随即,还在桌子上摆上了新鲜的瓜果,靠椅左右,分别插着大燕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陈道乐则将画板放在了斜对面立起,画纸已经铺好,颜料,也已经调配好。

  “这是………”

  李富胜显然没弄清楚眼前的情况,这是打仗啊还是踏青?

  郑伯爷则走到靠椅前,坐了下来,双腿搁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拿着瓜开始吃了起来。

  另一边,

  陈道乐开始作画。

  李富胜走了过来,他虽说是个大老粗,但也清楚这时候自己不该走入“画中”,但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郑老弟,你这是?”

  “留个纪念。”郑伯爷笑了笑,招呼李富胜一起过来吃瓜。

  李富胜摇摇头;

  其实,他能理解这种作画的习惯,当初他们一群总兵在镇北侯府时,每个人也被镇北侯请来的画师画了两幅,一幅是身着甲胄,一幅是身着便装,但无疑姿势都是极为正经一板一眼的,哪里有像郑凡这样子的?

  郑伯爷此时也没功夫向李富胜解释什么叫“宣传”,作为一个造神运动中的“神”,这是郑伯爷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陈道乐先画一幅,这一幅,是郑伯爷自己收藏的,也可以再临摹几张,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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