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厚葬!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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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大虎,把鸡蛋吃喽。”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

  “嗯。”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

  剑圣笑了笑,道: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

  “就是熬粥,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

  羊奶的话,得喝,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咱们这家岂不是…………”

  剑圣放下筷子,

  沉声道:

  “听我的。”

  老太婆当即闭嘴。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女人也点头道:

  “知道了,下工后我就去买。”

  “嗯,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

  一家子吃过早食,

  老太婆收拾碗筷,

  女人得去上工,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

  “大虎,这是你爹哇。”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

  大声喊道:

  “对,是俺爹!”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

  “是,父亲。”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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