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齐人之福!粉身碎骨吗?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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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子,我是认真的,别那么辛苦,把《三体2》和《三体3》上映了吧。”



    “他们要骂,就让他们骂好了。”



    ……………………………………



    2009年,夏天!



    整整时隔两年之后,《三体2》和《三体3》终于上映了。



    与此同时,又有一张照片出现在网络和无数的报纸上。



    在普吉岛的一套别墅泳池内。



    王欢和左灵、林冰度假。



    他趴在躺椅上,左灵正在喂他西瓜吃,林冰在给他抹防晒霜。



    这张照片,是在很远距离拍的,用很贵的镜头至少二三十倍变焦拍摄下来的。



    照片中,左灵穿着相对保守的泳衣,但身材丰腴动人,她几个月前刚生下宝宝。



    林冰也穿着比基尼,而且有点大胆的比基尼,身材无比魔鬼。



    这张照片实在是太拉仇恨了。



    左灵本来就很美,女神级,生完孩子后,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



    至于林冰,原本就是绝色,很多杂志甚至几次把她评委中国最性感,最美丽的女人。



    而且她甚至入选三次时代周刊评选的全球最性感的女人。



    现在你们竟然三个人公然生活在一起?



    有伤风化。



    挑战社会道德。



    挑战社会伦理。



    于是时隔两年之后,这件事情再一次炒作得沸沸扬扬。



    但这张照片,其实是三个月前拍的。



    有媒体花了七位数,买下了这张照片,然后一直都没有公开。



    一直等到《三体2》上映之后。



    有人联系了王欢,想要把这张照片重新卖给他,但开价是三千万。



    王欢不差这三千万,但丝毫没有惯他们,直接一口拒绝了。



    而且警告他们,如果他们敢公开这张照片,一定追究到底。



    于是,双方彻底撕破脸皮。



    《三体2》上映的时候,他们直接在报纸和网络上,公开了这张照片。



    于是,舆论再一次彻底哗然。



    无数人,再一次大骂。



    太过分了,当年你脚踏两只船也就罢了,现在还公然生活在一起了?



    还没有廉耻?



    简直在挑战社会道德底线。



    于是,无数人呼吁,彻底调查王欢有没有重婚罪?



    一旦有重婚罪,立刻逮捕。



    紧接着,又呼吁电影局,彻底封杀《三体2》和《三体3》,不能上映。



    换成其他人,早就封杀一百次了。



    于是,无数人又在呼吁,全民抵制《三体2》。



    “不要去看《三体2》,王欢在藐视我们,你还去给他送钱,那就是贱。”



    “真正想看的观众,我建议你们等盗版,王欢的电影,我看盗版我光荣。”



    “林冰和左灵的身材真好啊,可惜照片太模糊了,否则我就要对着她们,嘿嘿嘿嘿……”



    “王欢真是可悲可耻的,之前口口声声说的退隐呢?还不是出来骗钱了?”



    “他藐视民众,践踏民众的尊严,现在还不是来赚民众的钱了?无耻的东西。”



    “大家都别去电影院看《三体2》,这样的人,不配我们买电影票。”



    “这就是一个乞丐啊,瞧不起我们,却又要来捞我们的钱。乞丐还会跪着哀求呢,他这算什么?”



    王欢没有惯着那个媒体,还有那个偷拍者。



    直接一纸诉状,将这两方告上了法庭。



    那个狗仔队偷拍者,如果单单只是偷拍的话,那只是侵犯隐私权,罪还不是很大,关键这张照片卖了一百多万,这罪过就大了,非法牟利。



    而那个媒体如果仅仅只是公开这些照片,罪过也不算很大,因为这张照片尺度不大,造不成传播涩情的罪,但偏偏他们和王欢联系过,要让王欢用三千万把这张照片买回去。



    这就是敲诈勒索了,而且数额巨大。



    当然了,这种案子关键就是要看某些部门是否愿意用力。



    如果他们态度消极的话,很大程度就是不了了之,或者处罚也不严厉。



    因为,那个勒索王欢的人,表面上看和这个媒体没有任何关系的。



    但……有关部门,直接下了重拳。



    直接把相关人等,全部逮捕归案,而且直接动用国际刑警,把那个媒体的负责人从国外抓了回来。



    证据确凿之下,直接重判。



    那个偷拍照片,卖了一百多万的狗仔队记者,判了几年。



    至于那个媒体的负责人,因为敲诈勒索,还有其他罪行,数罪并罚,整整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而且那个媒体,也直接被关门了。



    这一重拳,直接把许多媒体打蒙了。



    这……这么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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