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黄马甲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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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开电脑,登录市局内网平台。在查询人员信息一览输入身份证号码,电脑上立刻显示出一页信息:

  陈达昌,男,汉族,1974年2月4日出生,未服兵役,户籍迁出,迁出地:重庆大学。

  1996年2月12日,治安纠纷,因与学校保安发生纠纷,滞留学校保卫科24小时。

  1996年3月,户籍迁出,返回原籍。

  内网信息有限,李队拨通了重庆大学保卫处的电话。

  “你好,我这里是重庆市公安局缉毒处,你们张科长在吗?我是他同学,找他了解点情况。”

  “哦,老张在的,您稍等。”

  “老张,是我。向你打听一个事情。”李队和老张是西南政法的同学,很熟悉的老同学。

  “哟,李大队长,舍得给我打个电话。不容易啊,说说说,想了解啥情况?大学生里面藏匿了毒贩吗?哈哈,我们这里是重点大学,干净得很。”

  “老张,去年你们保卫科是不是处理了一个打伤保安队员的学生?是2月12日那晚,这个学生后来怎么处理的?我看户籍都迁出重庆了。”

  “哦,你说的数学系的学生陈达昌打伤联防队员的事情吧?这事保卫处还进行了内部学习和通报,我当然知道了。这个陈达昌,是我们学校的保送生,数学系的高材生,大四最后一学期,寒假期间,半夜翻墙进入女生宿舍盗窃未遂,被联防队员抓个现行,还把队员的眼睛打伤了。结果被学校开除了,可惜是蛮可惜的,但是也算咎由自取吧。”老张的语气里透着一丝惋惜,“怎么了?他又犯什么事了?不会又出事了吧?”

  “没有出什么事,只是他涉及到一起交通违章,我们这里以前的同事调到交警队去了,托我打听一下陈达昌的情况。”

  “哦,没事就好。这个学生很有天赋,数学系的教授都很器重他。为了保留他的学籍,几个教授联名给校办公室写信请愿,希望留下这个学生。校党委后来是开了常委会,反对票多了一票最终决定开除。唉,真可惜了。”

  “这里明显有问题嘛,保送学生,都是经过严格的政审和道德品质考察的,怎么进了大学反而去行窃呢?你们当时怎么询问的?唉,逻辑上就不对嘛。”李队犯了职业病,开始分析案情。

  “我说老同学,我好歹也是保卫处的干部,咱俩谁也不比对方多读多少书啊,你别瞎嚷嚷。我们当时也这么想的,可是这个学生一口咬定就是进女生宿舍准备盗窃的。我们也没辙。只能这样结案了。”

  “好的,知道了。谢谢你老张,回头到沙坪坝来找你喝酒哈。先挂了。”

  “等你啊。”

  李队挂了电话,就给王俊打了过去,把和保卫处得到的内容全部又重复了一遍。

  “师父,你看看,我说这个小伙子不一般吧。他骑了摩托车其实最后可以脱身的,却偏偏要等到我给他开罚单。原来是个数学高材生啊。看来我必须要帮助一下这个准失足男青年了。”

  “怎么帮啊?拘留决定书分局领导已经签字了,等他到了交警队,直接送拘留所了。难不成你还要帮他亡命天涯?别瞎来啊,该接受处罚就接受。最多安排让他进去舒适一点吧。我来找找看守所的领导试试。你别瞎乱找人啊。”

  李队也有点为这个学生惋惜,重庆大学的保送学生啊,盗窃未遂被开除了?这里面疑点太多了:

  第一,入室盗窃一般都选择有价值的地方,学生宿舍虽然也有可能找到些东西,但是毕竟是学生宿舍,值钱的东西有啥呢?

  第二,即便有盗窃目的,为什么不选择居民住宅防范薄弱的地方,一定要去大学的女生宿舍呢?女生宿舍是管理最严格的地方了,不是自投罗网吗?

  第三,大学里男生宿舍进出方便,一个男同学,不在自己的宿舍楼行窃,偏偏要跑到女生宿舍去翻墙偷东西,舍近求远,逻辑上不通。

  第四,没有任何入室的证据,怎么能断定就是行窃呢?

  职业习惯,让李队觉得这事另有隐情。很多时候,就是你的经验带来的第一直觉就是对的。唉,人已经开除了,琢磨也是白琢磨啊。只是在当时,重点大学的一个保送生,太难得了。

  李队在缉毒队干了多年,和市中区看守所的强制戒毒所几乎每个礼拜都要打交道,缉毒定开除。唉,真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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