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办法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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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寝室,他直接把窗帘扯下来,掏出刚刚在楼下买的毛笔,开心地笑了起来!看来,我还真是个天才!

  下午五点,此时的远海人民广场正是人山人海,一名身着保安服的青年把身上的布取出来铺在地面,上面写道--谁在这里大小便奖励一千元。没错,青年就是林南!

  周围瞬间围满了人,大家议论纷纷,评头论足,正好达到了林南的预期。

  “小伙子你说的可是真的?”一名大妈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走过来问道。

  林南可忽略了这一点,急忙说道,“孩子不算哈!仅限成年人!”

  “那你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

  “是呀!敢说不敢做!你还在这丢什么人?”

  周围七嘴八舌地数落到,林南突然想起了张老头,模仿着那个口气,“我乃天神下凡,尔等休得胡言!”

  “靠!原来是个神经病啊!赶快报警吧!免得一会疯起来乱伤人!”

  报警?我就是要你报!

  “喂!110吗?。。。”

  乌拉乌拉。。。警察赶到二话没说就把林南带走了。

  “根据治安处罚条例,你已触犯危害社会秩序罪!罚款200,拘留7天。需不需要找人保释啊?”

  拘留?林南懵了,也急了,拍着桌子大声喊到,“我是神经病啊!你们怎么不把我关精神病院去?”

  “这位同志,我警告你情绪稳定一点,还是认罪吧!不要到时候我多告你几项罪名就得不偿失了!”警察转身打开房门,“自己想想吧!还神经病?你见过神经病这样说自己的?”

  你大爷的,这什么世道?想进个精神病院都这么难?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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