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摇海动擒巨龙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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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利剑,铺设一条根治欠薪的轨道

  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同时,欠薪成为社会问题,人社部门出台了许多根治欠薪的政策,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不辞辛苦奔波在处理欠薪案件路上时,国家也伸出一把法律法规利剑。刑法修正案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欠薪逃匿入刑。从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起来了,有力地震慑恶意欠薪行为。

  2017年3月4日,张才水等98名农民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他们在宁德白花-兰田220kV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资被拖欠总计603万元。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调查,原来这98名属于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劳务班组的农民工,他们的工资被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拖欠,责令其改正,并在收到该改正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付清民工工资。

  但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仍未付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其行为已涉嫌违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而,被移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进行了立案处理。公司迫于法律威力,才支付了98名农民工被拖欠603万元工资。这个公司也成为人社部公布的黑名单。

  在古田县一个砖厂打工的7个农民工,他们工资被浙江老板拖欠13万多元。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处理,但老板因亏损不想支付工资,就跑路了,案件被移送县公安局,老板立即被公安局网上通辑,这老板更想不到是,他刚入住宾馆,还没来得及洗刷,公安就上门把他抓了。法律之网已笼罩恶意欠薪者的头上。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不断地完善,欠薪案件得到有效地遏制。今年5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又为农民工铺设一条根治欠薪的轨道,也让劳动保障在执法和农民工的维权走进一个新时代。

  根治欠薪,永远在路上

  从2000年以来的二十年间,根治欠薪是各级人社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美好愿望与不懈追求,也是风吹日晒辛勤劳作的农民工们望眼欲穿的祈盼。这些美好的愿望和祈盼在理论的论证上都行得通,可在现有机制和体制的现实生活中实践出来结果却又是一样,换一句话说,欠薪是个复杂的问题,根治欠薪只能把欠薪的案件下降到最低的一个水平,真正地根治杜绝不发生欠薪问题是不会存在的。

  在县级劳动监察员工作岗位干了二十多年,处理了数也数不清欠薪案件的小马也持了上述观点。他也认为发生欠薪案件是一个复杂问题,企业经营困难、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规定去做、一些政府重点项目“先上车后买票”没审批先开工建设等,都是欠薪案件爆发源。

  笔者又跟多名基层资深的监察员交流,他们基本观点一致:根治欠薪的法律法规政策都是静态的,但欠薪案件发生都是动态的,以静制动,也许能够达到某一阶段某一个程度的效果,却不可能让欠薪案件从此偃旗息鼓。

  有人的一个笑话倒是入木三分:我们国家经济在发展,建设项目在增多,工厂也不停地开工,这么大经济的容量,发生欠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如果我们都没了欠薪,经济成为死水一潭,那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呢?个中的道理对根治欠薪来说,确实深刻呢。

  其实,根治欠薪工作就跟反腐工作是一个道理,从来不会有终点的,永远在路上。因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仍然要在这条坎坷又艰苦的路上快速地奔跑,履行职责,承担使命,迎接着一个个朝阳东出,送别一个个绚丽多彩的晚霞。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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