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水浒传六西门庆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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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顿好后,便有衙役前来告知米志这名新任都头事宜。

  米志也跟着这名衙役走了走,熟悉了一下流程。米志忽然发现,都头这个官职权利还蛮大的。仅仅次于县令。

  按照现代的划分的话,米志可以称之为警察局局长。事宜,大概也跟警察局局长差不多。

  平时坐在办公室里抽烟喝酒,有犯事的家伙了,立马扛起枪杆子打架。哦,不,指挥。

  手底下大概有四五十名捕快听从指挥。每天喊捕快来操练两下,然后,留一部分保护县老爷,剩下的就自己去吃喝嫖赌吧。

  而操练的事宜分给武松就好了,平时有什么小的案件。也吩咐给武松就好了。不然要他这名副都头有什么用呢?

  没错,在米志的游说下,武松当上了副都头。加上县令本来就赏识武松。所以。

  米志除非发生大事,其他情况下就蹲在办公室抽烟,跑到小酒馆喝点小酒就行了。

  反正按照原剧本发展米志也不会待在这里待很久。他是要上梁山,当好汉的。

  等武松搞死西门庆,潘金莲,自己在跟着他一块跑路得了。

  ‘话说,我到底要不要推倒潘金莲呢?’

  米志心中任然在纠结这个问题。

  在衙役的一番介绍下,事儿基本熟悉,时间也到了临近晚上。

  米志洗漱了一番,换上衙门的衣服。这身衣服,比自己来的时候穿戴的那套衣服好多了。

  在看看那鞋底,呦,够厚,够结实,任凭米志怎么踩都踩不烂。于是米志毫不犹豫换上了这身衣服。

  蛮合身的,今天晚上应武松的邀请,去他家里头做客。说是要感激米志在景阳岗上的救命之恩。

  其实米志也蛮想见一见潘金莲的,当即便答应了下来。

  心中想着要是潘金莲太丑,主线任务一就算了。

  “男人啊!唉!”

  米志感慨了一番“男人本色”便整理整理衣服,准备去武松家蹭吃蹭喝了。

  说实话,这阳谷县蛮繁荣的,或许是宋朝商品经济发达吧!加上修养生息的求和政策。

  米志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感慨着时政。

  民众手上,大抵有余钱。能够吃穿不愁。有钱人家的子弟更是喜欢寻欢作乐。

  说实话,米志对宋朝的繁荣还是蛮喜欢的。但是宋朝有一点不好,那就是当权者太软弱了,太谨慎了。

  将地区的兵权收割于中央,生怕地区反叛。这样一来地区城防不足,而中央军队太多,国家又难以负担。

  在繁荣的时候,或许还养的起,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就呵呵了。

  当然,米志没有想去批判时政的想法。可能这个国家还有很多未知的干扰因素。但就宋朝的发展而言,它的确显得很软弱。除了商品经济发达,文化比较繁荣外。国家硬实力的确弱的一逼。

  此时街上行人也多,贩夫走卒来来往往。对整个阳谷县也是非常熟悉。随便一打听,便知道潘金莲居住在何处了。

  沿着行人的指示,米志一路向前。忽然看见一位身穿华服,手持折扇的公子哥,正在摔打一户农户的水果。

  本来这种事米志是不想管的,但怎料自己穿上了这身官服呢。周围还有这么多民众看着,不帮忙,有损形象。

  摊主是一名老汉,年龄大概有六七十岁了,满脸的皱子,发白的头发将脸颊埋住,不停的朝着眼前的华服男子磕头。

  “西门大官人,小人该死,飞溅了大人一身泥浆。请大人原谅。”

  “你个老不死的,你知道我这衣服多名贵吗?打死你,你也赔不起,老不死的玩意。”

  说着,这名西门大官人正要将手中的梨朝老汉砸去。

  看热闹是国人的天性,古代人也不例外,废了老大劲终于从人群中挤进去,就看见西门大官人要砸老汉。

  米志连忙出手,抓住了西门大官人。

  “你这是干什么,他不过是溅了你一些泥土,你就要打死他?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敢在本官面前出手杀人你该当何罪。”

  “你知道我这身衣服多少钱吗?就算把他买了,他也赔不起。这可是上好的绸缎,上面,还用金丝一根根拉成的大猛蛇图案。

  小爷我方才穿了两天,就被这个老不死的弄脏了。”

  边说概有六七十岁了,满脸的皱子,发白的头发将脸颊埋住,不停的朝着眼前的华服男子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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