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狙击弹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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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娜的笑容顿时变得僵硬,能在戈壁上撞车的车技,谁敢坐他的车啊!

  珍娜说:“那总不能走路吧,这里离血口堡可是有上百公里(已换算计量单位)。”

  庞云低头看了看,珍娜穿着尖头的高跟鞋,后跟虽然不是很高,但也有五六公分,穿着这玩意走个上百公里,脚得断成几瓣。可要不穿吧,光脚在这满是毒虫的鬼地方走,不出百米就得暴毙。

  庞云耸耸肩:“那没办法,先走着吧。”

  才走了一公里,珍娜便落在了后面,庞云停下脚步,

  看到她弯腰摸着脚,苦着脸抱怨:“好疼!”

  庞云示意她坐下,将鞋子摘下来,即便动作很轻,仍疼得珍娜蹙起眉头。

  珍娜的脚已经磨出水泡,有一个里面还带有血,以这种情况来看,是不能走了。

  庞云没好气地说:“你刚才说你是要去红豆神山历练,就穿这种衣服?”

  这是去战斗,怎么也该换身作战服,最起码也得运动服啊,穿这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参加宴会呢。

  “我就是去走个过场,根本不需要出手。我三年前才被父亲找到,之前一直住在低泣堡的乡下,只学会织布和喂浮光蚯蚓。

  回到血口堡后学的也是贵族礼仪。

  哪像我那些哥哥姐姐,一个个六岁就开始挥枪舞炮,亲手砍下犯人的脑袋,最弱的都二阶了。我一阶都没有。”

  言及那些哥哥姐姐时,珍娜的脸上很冰冷,她已经猜到这批杀手是谁雇来的。

  珍娜对于从外部表情揣摩对方的情绪很有一手,她父亲喜欢她并不只是因为她母亲,更是因为她的聪慧。

  意识到什么,珍娜说:“你有急事?”

  她并不是很确定,外来者来到这个星球,为的只是角逐胜利,而她能为他们增加胜算。她实在想不懂,还有什么是比这还要重要的。

  “嗯,我要找一个人。”

  “找谁?”

  “一个我许下约定,却没有完成的人。”

  珍娜说:“我懂的,没有完成约定肯定很难受,会被说作浮夸吧?我以前就被某个女孩这么说过。”

  庞云目光稍微缓和,指着远处说,那里有一座岩石群,去那里休息一下吧。

  珍娜眼睛再次闪过狡黠,如何共情和获得同情,她也玩得很熟练。

  见到珍娜提着鞋子和裙摆,要光脚走,庞云说:“你就这么走啊?”

  珍娜一脸不解。

  “你这样走,百米内就得被毒虫咬死。”庞云说着,蹲下去。

  庞云很脏,身上的味道也很重,如果是珍娜那些养尊处优、鼻孔朝天的姐姐,肯定宁死不愿。

  但珍娜从小喂养耕地、驮货的浮光蚯蚓,为它们清理粪便,没她们这么娇气,欢喜地嗯了一声,趴他背上了。

  在戈壁上,能躲太阳的隐蔽处都很危险,聚集着大量毒虫,虽然只是在外围,但庞云仍旧踩死了几只奇形怪状的虫子,背靠着石头壁将珍娜放下。

  矫健地爬上六七米高的岩石,石洞里有一窝杂草,里面是几枚脑袋那么大的蛋。

  庞云拿了两枚,抱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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