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拾荒者之歌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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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荒者大都昼伏夜出,趁夜色袭击其他拾荒者的村庄,上演一场血腥又污秽的狂欢,偶尔甚至会癫狂到袭击血口堡的探险队。

  今夜是例外。

  因为今夜是血月夜,是红主发怒的日子!

  即便已经在周围喷洒了黑棘汁液,可以起到掩藏气息,迷惑血月生物的作用,但过分的响动和血腥味,仍难免会引来一些可怕的东西。

  达夫哼着《拾荒者之歌》,在一块红石上面浇了水,磨起尖刀来。

  这首歌的旋律很狂野,用的是荒星土语,歌词大意为:

  在富人遗弃物里翻了一遍又一遍,只找到了一坨屎,只有食腐虫才会吃那玩意,我们是拾荒者呦,所有人都恐惧的拾荒者呦!

  懦夫才会吃屎,我们闯进他们的村庄,用石头和木棒敲碎男人的头骨盖,让他的妻子宰掉耕地的浮光蚯蚓,做成香喷喷的烤肉,搬出藏在酒窖的笳子酒,来,欢快地碰杯呦,连洒出的酒都不用心疼地去舔干净呦!

  住着不漏风的房子,吃着抢来的食物,还有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一起睡觉,这才是生活呦!

  达夫哼着《拾荒者之歌》,磨刀声恰似这首污秽歌曲的血腥伴奏。

  又是一瓢水泼在尖刀上,尖刀变得锃亮,刀身映出达夫憨厚的脸。

  水很珍贵,但已经投资了这么大本钱,也不差这点儿了。

  达夫提着尖刀走向帐篷,继续哼着后半段《拾荒者之歌》。

  ——这才不是生活呢!

  听说血口堡的女人肌肤光滑得像丝缎啊,衣服比食腐虫的翅膀还薄啊,身材雄伟如北边的那两座红豆山啊,气质神秘如南边的那片黑森林啊!

  总有一天啊,我要攻破那血口堡嘿,杀光那些贵族呦,占据整个猩红之地呀,攀上那红豆神山喔,探索那神秘的黑暗森林诶……

  达夫走得很悠闲,丝毫没有夜袭的谨慎,那群外来者吃了下了迷药的烤肉,现在肯定已经睡成死猪一样了!

  嗯,庞云的能力没有出错,玛利亚之所以没事,是因为迷药要几个小时才起效,而在这之前,她已经吃了解药。

  正如达夫猜想的一样,负责警戒的人倚靠着木桩,站着都睡着了。

  达夫用刀身拍那岗哨一下,他就倒下,不过仍旧睡得很沉,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确认迷药的确起效,达夫不再拖延,一尖刀刺入那人的脖子。

  那人睁开了眼珠子,达夫没有惊慌,他知道那只是神经反射,大脑其实是没有苏醒的。

  的确,那人只是睁开眼睛,没有尖叫,更没有挣扎。

  达夫精心的用尖刀切断他脖子上的肉,像是剔除精肉的猪肉佬。

  脊骨还连接在一起,达夫用尖刀梆梆地敲断,将脑袋系在腰间。

  如法炮制杀害其他岗哨。

  掀开帐篷走进去时,达夫腰间已经多出来几个眼睛睁得老大的脑袋。

  被下了迷药的人连呼噜都不打,帐篷里很安静,只有喘息声。

  靠着从帐篷口照进来的月光,达夫来到杨春涛旁边,尖刀对准他的脖子就要刺下去。

  突然,帐篷里的火盆亮起来。

  达夫吓得手一抖,看向后面。

  那个熊一般的男人拿着散弹枪对准他,面无表情。

  莫新并没有吃烤肉。

  尽管他并不认为庞云说的是真的,但当雇佣兵的经验告诉他,能避免的危险就尽量避免,即便那个危险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发生!

  小心谨慎使得他活了下来,这次也没有例外。

  达夫腰间的脑袋滴着血,血珠落在杨春涛的脸上。

  杨春涛眼得老大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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