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出版与合同(1/3)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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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编辑你的眼镜怎么了?”张叹的目光率先被乔荣的金丝框眼镜吸引了。



    乔荣有点尴尬:“早上擦桌子的时候不小心弄掉地上了,镜片有点磨损,等会儿去换一个。好书啊。”



    他把张叹的注意力拉回书的问题上来。



    乔荣对《坏孩子》很看重,同意出版,现在的问题是版税问题。



    张叹要求和《女人三十》相同的版税,乔荣不同意,要求降低。



    “《女人三十》是因为电视剧的热度,我们才有信心。《坏孩子》是不错,但知名度差了太多,给不了这样的版税。”乔荣说。



    张叹:“有《女人三十》打前锋,《坏孩子》不会差到哪,更重要的一点是,《坏孩子》也会拍成电视剧。”



    乔荣眼睛大亮:“你确定?”



    张叹:“你可以先等等看,不过,我不敢保证到时候一定给你们。”



    乔荣苦笑,张老师有点屁儿黑。



    先出书,然后再把书的影视版权卖给制片厂,这事真这么做的话,会很不地道。



    但是,制片厂的编剧有两种合同制。



    一种是项目奖金制,也就是靠项目拿奖金,张叹现在的就是这种。



    另一种是聘任合作制,厂内的编剧和外头的编剧一样的待遇。



    也就是说,制片厂看中了某一本剧本,像《情深不可及》,想翻拍,那就只能买断影视版权。制片厂内部的编剧如果签的是聘任合作制合同,那么操作流程也是这样。唯一不同的就是,制片厂对签约编剧有优先购买权,相应的,也会每个月给编剧发工资,作为一种福利。



    如果张叹拿的是这种聘任聘任合作制合同,那么完全可以先出书,再交给厂子,愿意的话那就购买影视翻拍版权吧。



    张叹已经申请了更改合同,由项目制变为合同制。



    制片厂内部为此争论的很激烈。



    聘任聘任合作制是确实存在,而且有不少这样的编剧,但任何一个能拿这种合同的编剧,都是已经成名,有自己的人脉资源,为制片厂做出过贡献。



    张叹资历太浅了,这是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



    赞成的一方,比如影视部的编剧主管何苗,他说:“编剧这一行不能用资历来论,年轻人想法更加丰富,反而做的能够出彩。张叹虽然到厂里时间短,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做出的项目有目共睹,哪一个拿出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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