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任长风揍中行说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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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酒馆,当老板。

  坦白说,在汉代,当一个商人,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商人的身份,本身就意味着低贱和下乘。

  没办法,那时候的中国人,实在太重视名节。

  商人逐利,自然不受待见。

  地理上,已经离开了汉帝国,也就不用再受那里乱七八糟规矩的束缚,张骞是豁达之人,已经当俘虏了,还在乎再当一个区区商人?

  隆虑公主对张骞的好印象正在消失,这败类天天缠着自家的紫鹃,不是借钱,就是借人?

  最可恶的是,紫鹃这姑娘,良善,居然还真的被张骞忽悠,甘心去当一个推销酒水的假老板娘。

  汉朝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这些男人已经当了人家的俘虏,浑不在意,完全没有国家荣誉感,居然还厚颜无耻的在草原上挣小钱钱?

  看来自己的弟弟刘彻,也没有外界盛传的那样,也不一定是有为之君。

  27岁的张骞,每次看着三十左右的美丽公主,总有点克制不住的冲动。

  所以,他不敢多和公主对视,金枝玉叶什么的,没兴趣。

  紫鹃挺美,身材一级棒,性情也爽快的不行。

  都在自己的茅草小酒馆卖唱了,张骞还能要求什么。

  本来,开店的银子,一部分来自贩卖汉武帝用来赏赐大月氏和沿途国家的礼品,一部分来自隆虑公主的馈赠,一部分来自军臣单于派发的生活用品,然后一群未央宫保镖,在小店里当苦役,木工,瓦工,室内设计,酒店虽小,五脏俱全。

  当看见茅草铺满房顶,当看见桌子和椅子逐渐成型,张骞的心里瞬间变得暖洋洋的。

  当俘虏也不错,自己从此也算是在匈奴有产业了。

  放眼整个匈奴,像自家酒馆这样,有房檐有桌椅的居所,根本没有几户。

  他们都是随随便便搭个帐篷就住下了,完全没什么高级追求。

  当张骞在建设酒馆的时候,那个叫做中行说的汉奸太监,不止一次的前来捣乱,每次的理由不是视察,就是慰问。

  张骞已经给西游团赋予了灵魂,既然大当家的不喜欢这个太监,其他人自然有样学样。

  尤其是四大话痨,四兄弟怼中行说一个人,倒也不落下风。

  至于任长风那个狗日的,每次看见中行说,都打算抡拳头。

  张骞每次都对匈奴姜子牙道歉,这犊子没教养。

  功夫倒是蛮高的,对不住了公公。

  哎,您的鼻子又在流血。

  来,拔点草擦一擦。

  中行说已经丧失了替大单于从张骞这些人身上打听汉武帝事迹的心情。

  娘希匹的,这年轻人,胆子也太大了。

  自己怎么也是匈奴军师,他们只是一群侥幸活着的俘虏。

  完全拿自己不当干部。

  看来董仲舒在长安也没什么作为,连皇帝身边的这些人,都没有学会基本的礼仪。

  儒家犊子没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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