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春光乍泄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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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骞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伯老牛是他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老伯荷把锄头在肩上,牧童的歌声在荡漾,嗷呜嗷呜呜呜他们唱,还有一枝短笛也在吹响。

  笑意写在脸上,哼一曲乡居小唱,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多少落寞惆怅都随晚风飘散,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觥筹交错。

  甘父非常的快活,这货外面套一个宽松的皮质袍子,里面却是一套贫苦百姓迫不得已才会穿的短衣短裤。

  张骞嘲笑甘父野性太盛,穿衣服不伦不类。

  甘父仰头反问:“你又不是我妈,老子爱怎么穿怎么穿,你管不着。你小子肯定是看上店家的俊俏女儿了,怕老子潇洒漂亮,干净利落,抢了你的风头!”

  甘父在心里面嘀咕:他妈的,旅途万里第一步,天天找茬,要不是干不过你,我早就翻脸了!

  那个年代,有身份的上流都像规整的张骞一样。

  穿衣服要有格调。男人应该身穿薄绒深衣,茧绸外衣,如果不是怕路上太耀眼,张骞倒是不介意带上御赐的丝帛细绢的幅巾。

  用丝巾从额头向脑后把头发一包裹,剩余的丝帛自然垂落后背,一望而知就是斯文人。

  走在街上也注定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和那些葛布包头的平民百姓不一样。

  男人嘛,其实穿什么无所谓。

  在吃上面,张骞和甘父倒都不是俗人。

  反正好畤县县令早说明白了公费招待。

  旅游嘛,喂饱肚子才有脚力跑远路。

  吃完兔子吃烤猪,左手撕着梅花鹿、右手攥着小绵羊。

  不过对于鸳鸯、竹鸡、鹧鸪、鲤鱼、鲫鱼、扁鱼和鳕鱼,一切带羽毛的动物和水里面的朋友,甘父一概不碰。

  这既是草原汉子的朴素信仰,也是甘父个人的始终坚持。

  张骞拿着竹鸡,撕一个大腿啃一口然后摆出意犹未尽的样子,眼神飘着甘夫。

  这种行为非常的幼稚,以至于甘父根本不正眼看这个傻冒,而是俯身开始和脚底下给自己洗脚的小姑娘聊天。

  领导已经休息,他们手下上百号吃饱喝足的弟兄自然不再打扰。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再不快活就到边境线了。

  秦时明月,汉家烽火,前面就没多少故人了,亲人和朋友都在身后面喽!

  期门军,羽林卫,上百个青春全胜的年轻小伙子,流浪在好畤县的大街上。

  如果不给张骞惹点事,那肯定不是真实的历史。

  比如周猛同学。

  作为刘邦从龙之臣周勃的冒牌亲戚,在长安城的周猛,已经人如其名。

  他是一名贱客,贱起来非常的猛。

  富二代中最嚣张,权贵之中最猖狂。

  富贵场中殴打权贵二代,风月场中骑马泡妞。

  仗着雄浑的军方背景,张扬的公子脾气,期门军的身板底子,这个长安大猛少没少让卫青头疼。

  如今张骞远行,卫青大手一挥。

  周猛你兔崽子别再长安碍眼了,大月氏旅行去吧你!

  当然,周猛西行,是为了保证张骞活着回来。

  可周猛也不是傻子 比如周猛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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