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樱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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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现在的节操差不多掉地上了,但底线还是有的,不至于滥杀无辜。



不过慎二大爷在他眼中,不是算无辜罢了。



论作恶,海带头拍马也比不上老虫子,他最让人讨厌的恶行就是强奸了樱,除此之外,也没做太多伤天害理的事。



故而在有些人看来,慎二大爷有点无辜,或者说至少还有救,是人渣但还罪不至死。



不过,从动机上的来看,他并值得同情。



“从来就没有人逼迫慎二做什么,他自认为天赋异禀,一厢情愿的想要继承家族魔道。



不管怎么努力,都无法成功,就开始嫉妒有魔术资质的你,因嫉妒、失落而性格逐渐扭曲,然后堕落,他并不是什么受害者,不过是在自作自受而已。”



雷恩将一个洗净盘子放在篮子里,神色平淡叙述着。



‘哥哥是自作自受?’



樱轻轻地咬住了嘴唇,心中滋味难明,那双紫色的眸子不时打量着archr一下。



少女并没有反驳,只是沉默的聆听着。



“樱,你和他并不一样,你父亲当初选择把你送走,间桐脏砚虐待你……这些事你并没有选择,也没有力量反抗,是受害者。



但是,慎二他有选择!



他可不是什么受害者,假如他选择接受现实,愿意做一个普通人,他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可以活得很潇洒……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既然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那就不值得同情,至少我不会同情他,因为,人,总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雷恩眼神深邃,手中的动作不停,将一个个餐盘叠好。



樱怔了怔,素手捏着裙摆,眼睛却是十分复杂。



慎二没有魔术资质,在间桐家被当做空气。



也就是说,虽然没有人在意他,让慎二很惶恐,但也没有人逼迫他,要求他做什么。



老虫子可没有折磨过慎二,没把他丢进虫池里,也没要他继承魔道,参加圣杯战争。



都是他自己凑上来的。



自己没本事,却要强行凑上去,有人逼他了吗?



没有!



自卑,嫉妒使他质壁分离,所以强奸虐待樱。



而樱没有战意,不想参与厮杀,慎二就自告奋勇参加圣杯战争,制作“伪臣之书”,获得了rdr的掌控权。



然而,他成为代理御主后,做的事是什么?



睿智的慎二大爷,竟然让r姐在自己的学校放置了“他者封印·鲜血神殿”,以汲取学校里的人的生命力。



而这个歹毒的宝具一旦发动,里面那些普通人很快就会化为一滩脓血,转化为魔力。



学校里的人,可都是慎二的同学和老师啊!



专坑朝夕相处的熟人,这是什么心态?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稍微正常一点的人,要害也会选择去害和自己不相关的人吧,人家c妈和葛木宗一郎,要收集魔力,都不会选择对柳洞寺内的僧人下手。



幸亏他没成功,不然私立穗群原学园马上就会变成一座鬼校,凛和士郎都得转学了。



最讽刺的是,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



比如原本bw线的结局,远坂凛冒着生命危险,把“人畜无害”的慎二从圣杯肉瘤中捞了出来。



死里逃生后,慎二大爷终于想开了,他放弃了对魔道的追求,从此过上了普通富二代的生活,美女不缺,金钱不缺,可以继续欺男霸女,鱼肉乡里。



而且,他一开始就可以过这样的生活。



不必继承魔道,不去强奸虐待樱,也不参加圣杯战争,他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笑不,他弄成这副模样,竟然全是自己作的。



逼自己作恶,这种人渣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而对于雷恩而言,情况就是这样。



海带头,一个他很讨厌的人,不值得同情,却跳到他面前,还与他为敌……这种人不杀了,难道留着过年吗?



“然而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杀死间桐慎二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不喜欢他,嫌他碍眼。



我并不是英雄,英雄没我这么任性。



我本人秉承一种大众化的庸俗价值观来看待周遭的事物,但具体的行事里逃生后,慎二大爷终于想开了,他放弃了对魔道的追求,从此过上了普通富二代的生活,美女不缺,金钱不缺,可以继续欺男霸女,鱼肉乡里。



而且,他一开始就可以过这样的生活。



不必继承魔道,不去强奸虐待樱,也不参加圣杯战争,他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笑不,他弄成这副模样,竟然全是自己作的。



逼自己作恶,这种人渣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而对于雷恩而言,情况就是这样。



海带头,一个他很讨厌的人,不值得同情,却跳到他面前,还与他为敌……这种人不杀了,难道留着过年吗?



“然而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杀死间桐慎二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不喜欢他,嫌他碍眼。



我并不是英雄,英雄没我这么任性。



我本人秉承一种大众化的庸俗价值观来看待周遭的事物,但具体的行事标准却是由自己定的,而不是根据道德法律。”



雷恩微微一笑,清洗好盘子,用毛巾擦干净手。



大众价值观──即大多数人的观点间桐慎二,他是一个强奸犯,人渣。



雷恩的看法基本赞同上面的看法。



道德法律应该唾弃,但还罪不至死,让他坐牢受刑。



雷恩的行动唾弃,一剑捅死,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杀了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我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不是正义的伙伴,也成不了蝙蝠侠……因为英雄通常以世俗的标准救人、做事,而我根据自己的判断杀人,做事。”



雷恩脸上的笑容不变,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更多的,则是我行我素的霸道和洒脱。



为什么他和金闪闪相性这么差?



因为他根本不惯着他啊!



敢骂他杂修,他就用人渣、脑瘫怼回去,敢说圣杯是他的,他就表示那是乌鲁克大杯,而冬木市的圣杯是御三家所建造,和他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一个唯我独尊,制定标准的王,一个我行我素,自己有一套标准的狂徒。



只能说,上次能坐在一起喝酒,那还是大帝的面子大,否则早打出狗脑子了。



而archr这种奇特的理念和说法,却实让樱十分惊讶,少女嘴巴微张,却是有点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本以为,对方说了这么多话,是想告诉她,慎二如何罪不可赦,杀他是合理的。



然而,archr分析的很有条理,结论却是──杀了慎二,那是我嫌他太碍眼!



archr他并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更没有参照相关法律,而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动用私刑。



他并不追求杀人的合法性,也不是很在乎名声和负面影响。



用比较大众化的观点看待事物,却用自己的标准行事,樱难以理解这种行为。



“这是家伙,还真是有点无所顾忌。”



厨房门外,士郎也听到了archr的那些话,他并不认可这种理念,就想着过去反驳他,却被远坂凛拉住了。



因为雷恩刻意避讳,没直接提强奸,只说了虐待,少侠还不知道慎二具体做了什么。



在他看来,慎二完全罪不至死。



“笨蛋,你别冲动,继续听!”凛大小姐制止了他的行为,眼神中带着好奇。



和不太清楚内幕的士郎不一样,她可不是什么“正义的伙伴”,也知道慎二具体做了什么恶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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