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八十六章 南洋本土化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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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针对这些资源的开采,还特地出台了一个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条文规定在南洋地区,具体来说就是,吕宋府、万丹府、马六甲州、澳洲四地上采矿、伐木等开采资源的商业行为,可以获得五年内免税,五年后还有一个为期十年的半税期的税收优惠。

  整个税收优惠的期限,达到了十五年之久。

  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大杀器!

  在大唐生活,尤其是做生意,可都是要收税的,而且部分行业的税收还不低,比如说采矿行业,这个税收可是比较重的,哪怕是在海外领地经商,同样也是根据国内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

  比如说开采金银铜等贵金属,税率是非常重的,到了最后往往是挖出来一百元金子,都有至少五十元是作为税收上缴,然后再扣除成本,其实矿产企业虽然还是很赚钱,但是和暴利可是不搭边的。

  但是现在,一个五年免税,后头还有一个十年半税,这得让商人们多赚好几倍的利润呢。

  假如以前在南洋开采金矿,扣除税收以及成本外,挖出来一百元金子,毛利润只有十多元,但是这个税收优惠政策一出来,这个利润将会直接飙涨到六十多元。

  十多元的利润变成了六十多元的利润,这意味着什么?

  百分之五百的利润增福!

  那些商人们仔细一算,发现在南洋采矿虽然前期投资成本非常高,从国内组织移民过去采矿成本也不低,但是架不住免税啊,到最后一对比,竟然是比在国内开采金属矿利润还有高,而且高不少。

  于是乎,很多的矿业公司就是热情满满,一股脑都是跑去购入大量的土地,然后准备进行勘测开发。

  当然了,移民当局也不傻,他们的目的是想要利用土地以及免税政策,吸引这些公司对土地进行开发,引进国内的移民,从而让当地的人口充实起来。

  但是如果是那些公司只购买土地不开发,或者是想要留着以后开发,那么就不行了。

  所以这些机构购置土地,都是有着限制性条件的,那就是限定三年内必须开发,如果到期没有开发,或者是开发程度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移民当局将会无条件回收这些土地。

  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为了吸纳国内的资本投资南洋地图,引入国内的移民。

  甚至为了逼迫这些商业机构从国内引入移民,帝国还特地办法了雇工保护法令!

  任何帝国的机构以及个人都不得雇佣土著工作,一旦发现将会处于高额罚金,而且这个罚款是没有固定金额的,而是以比例进行计算,最后一计算,肯定是能够把这家公司罚到破产!

  这个雇工保护法令的目的,其实是为了避免这些公司为节约成本,直接在当地雇佣土著,或者是干脆抓土著当奴隶进行各种劳动。

  这样虽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从民族情绪上来说把外族人当奴隶使用似乎也很爽。

  但是这和帝国的南洋本土化政策是严重违背的。

  帝国的南洋本土化政策,最终目标是让南洋地区成为华夏人的家园,而不仅仅是统治这些地区那么简单。

  这也是为什么,大唐帝国这些年来,一直坚持反对奴隶制度的原因,因为大唐帝国死活都不愿意让这些土著生活在帝国的土地上,哪怕只是作为奴隶。

  所以,当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美洲搞什么黑奴种植园的时候,大唐帝国是非常鄙夷的。

  都是工业时代了,还搞什么奴隶制度,也就只有欧洲的那些蛮夷才能够做出这些事情了。

  大唐帝国素来反对奴隶制!

  海外领地都是如此了,在帝国本土那就更不用说了,每年来帝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但是都是被限死在各大贸易港口的贸易区里。

  那些外国商人们不允许了离开商贸区,深入帝国腹地生活经商。

  只有少数外国官方人员,通过外交渠道才能够离开商贸区,然后前往金陵城等地方。

  南洋本土化,是帝国的海外殖民政策的一大重点,所以虽然困难,但是也是不放弃的。

  当南洋本土化的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其他地区的移民开发,尤其是扶桑那边的最终解决也是被提上了日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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