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无眠之夜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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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累。”殷瑞敏应了一句,便自顾空着双手大摇大摆地进了店。冯妈在她身后,对林姨说道:“这孩子,真是越大越不懂事。”

  “没事的。”林姨笑了笑,转头对小芹说道:“将他们的行李,拿到二楼的收拾好的房间里去。”

  “好的。”小芹很麻利地提起箱包就进了店。

  殷瑞敏进到包子店,东张西望,心想,这里要比清源镇的那间店铺宽敞亮丽些。不用问,肯定是哥哥出钱买下的。

  魏有源看不下去殷瑞敏摆起的臭架子,太招摇,便对她说道:“敏敏,去帮妈手上的包裹拿进去。”

  殷瑞敏方才乖乖地回转身去拿包裹。

  ……

  当天夜里,佳都市刑侦大队的会议室灯火通明,整个刑侦大队二十六多号人,全部到齐。

  大家静静地聆听,副队长唐亚枫传达局颁发的指示文件。佳都市公安局就今天发生在火车上的杀人事件,成立了“9·6××次列车命案”专案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严有成任组长,秦硕为副组长,成员有唐亚枫,关益伟、梁弘艳等七人,文件中明确要求他们务必在一个月内破案。

  宣读完文件,会议室一片寂静,但见大队长秦硕仍在一个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唐亚枫在旁边,轻轻地朝他提醒了一声,“秦队。”

  秦硕方抬起了头环视了一下整个会议室,平静地说道:“开始吧。先说说案件死者的取证工作。”

  关益伟站起来发言:“两名死者,系火车始发地,汾城人。均为男性,一个二十三岁,一个二十一岁。年龄大的叫曹飞,小的叫潘元友,均为无业,且有盗窃斗殴的犯罪前科。他们两人曾在同一所监狱里改造过。

  案发刺入潘元友胸口的匕首,上面的只留有曹飞的指纹。而在潘友元的身上又有着跟这一把一模一样的匕首,可以断定,这刺入潘元友胸口的匕首,应该是曹飞的。由此可推断出,凶手是先杀死曹飞,后用曹飞身上的匕首,再将潘元友刺死。

  经法医鉴定,曹飞是被外力挫断颈部延髓,致其窒息死亡。凶手在现场并未留下指纹,所以,从作案手法上看,他应该是一位经过特殊训练的职业人员,很有可能服过兵役。凶手在现场仅留下了一只手提箱,应该是其故意所为。凶手对作案环境非常熟悉,我们取证发现,在车站所有的出口监控均未查看到他的身影,很有可能,凶手转乘另一班次的列车逃离了现场,这需要进一步求证。报告完毕。”

  “现场目击证人的外围调查情况。”秦队长继续埋头在本子上作记录。

  这时,梁弘艳起来发言:“现场车厢内的人员身份己全部核实完毕。受害人潘元友的对座是两位老夫妇,他们系本地退休多年的居民,男的原在市粮食系统上班,女的原在河嘴路的纺织厂工作。

  与受害人曹飞对座的,是一家三口人。他们系清源镇人,年龄大的妇女叫冯秋兰,而另外两名年轻人分别是她的养子和亲生女儿,她的女儿叫殷瑞敏,今年刚考入本市的财经大学。经与当地公安局和居委会取得联系,证实她的养子叫魏有源,系一名弃婴,被人弃于清源观门前,由已故真人林永和出面托付给冯秋兰寄养,时间一长,冯秋兰就收其为干儿子。魏有源初中毕业就辍学了,留在清源观修习经文,很少与外界接触。所以,这三个人没有协助作案的动机。

  死者曹飞旁边坐着的一男一女两名年轻人,为情侣关系。他们均在我市一家会计事务所上班,男的系本地人,女的系汾城人,这次是女的带男的回家看望父母后,坐此趟班车返回佳都市。他们也没有协助作案的动机。

  这对情侣旁边的座票,应是凶手的座票,是由始发地汾城车站售票点售出的票,为一张由始发站至终点站的全程票。据多位目击证人回忆,该座位起初坐着的是一名妇女,中途方换为一名中年男子,这名中年男子很大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由此可见,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多人协作配合的作案案例。我的报告完毕。”

  秦队长听完报告后,他提出了三个要点,供大家思考:其一,为什么曹飞会离开自己的座位,坐在凶手的座位上,这是仅仅是巧合吗,如果不是,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其二,多人配合作案,为什么会选择在众目睽睽的列车上,他们实施杀人的动机又是什么?其三,凶手为什么要故意留下手提箱,他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希望在明天的例会上,各组能交出简略的书面答复。

  散会时,夜已深。

  整个佳都市悄悄地进入了梦乡。而此时,从刑侦大队会议室走出的这一群人,个个心情沉重。

  等待他们的,又将是一个无眠之夜。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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