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辩护的思路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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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之后,就去找陈天浩,陈天浩便问他,有什么收获没有?

  他想了想,就说道:“主任,以目前来的证据来看,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应当没什么问题,张彬上诉,我看翻盘的希望不大。”

  看了他一眼,陈天浩道:“要是好翻他们就不来找我了,我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想尽办法来让当事人满意,尽可能地争取好的结果,不然,人家花钱请我们有什么意义?律师就真的不起什么作用了。”

  陈天浩说的很有道理,方少逸又获得了一个很好的教训,面对难题,律师不能自己先退缩了,那当事人还请律师干什么?直接听从法院判是了。

  “主任,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应当从何处下手呢?”他不禁问道。

  陈天浩看了他一眼道:“刑事辩护分为三种形式的辩护,一是程序辩,看一看侦查公诉和审判上有没有程序上的瑕疵,虽然程序瑕疵未必会动摇审判结果,但是至少要让当事人看到你做工作了,法官也会看到你这个律师的水平,同时也会让法官心里头对一审案子的完美情况产生疑惑,多少会有一些作用。

  其次是法律辩,案件的定性有没有问题,本案是抢劫杀人,那么我们要看他有没有抢劫,符合不符合抢劫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不是转化抢劫?其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有没有从轻减轻的情节?都需要认真去梳理,去考虑。

  第三是证据辩,证据辩是最难的,但是如果辩护好了,效果会很好,案子的程序再完美,法律定性再准确,如果没有证据支撑,那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无基之高楼,明白吗?把证据上的疑点收集起来,提供给法官,就足以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从而推翻原来的审判结果,你要从这三方面来认真分析,才能找出辩护的思路来。”

  陈天浩对他这么一讲,方少逸不得不佩服他的水平了,果然是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值得他学习的地方很多呢,从无疑处找有疑,不要认为案子十分完美,找不到辩护的缺口了。

  “这个案子有一个细节,一审法院可能没有注意到,辩护律师也没有注意到,你看没看发破案经过?张彬是在逃跑过程当中让人给扭送到派出所的,但是据张彬本人讲,他是想去派出所自首,让人给发现的,出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可不可以认定张彬为自首?一审法院没有认定他为自首,我认为有是问题的,在自首这个环节上,有着很大的辩护余地。”

  陈天浩刚一这样说完,方少逸大喜道:“主任,还真有这事?我看笔录没有记这一细节。”

  陈天浩看他一眼道:“笔录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律师进行辩护,不能完全相信笔录,要相信活生生的现实,善于从活生生的现实中找到辩护的突破口,小方,刑事辩护大有可为,你要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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