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御三家的执念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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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了,付钱!”棕发少女很是俏皮地露出了夸张的狡黠的微笑,对着林克伸出了手。

  “这个……应该还没有吧?”林克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但还是把钱包掏了出来。

  话音刚落,毒蔷薇倒地,水跃鱼颤颤悠悠地从冰球那露出头来,一副随时要跪的样子。

  “这怎么可能!?”少女原本咧到耳根子的嘴眨眼间就撇到了地上。

  “现在结束了。”说着,林克把水跃鱼收回了精灵球。

  “付钱,我解释。”

  在棕发少女极不情愿的目光中,林克那个在她认为本该履行掏钱功能的钱包完成了吞钱,之后林克惜字如金地吐出一个词——

  “镜面反射。”

  少女的高高地挑了起来,目光锐利地逼视着林克。

  “外带一条气息头巾。”林克只能再加一句。

  而后林克看着少女在那跺着脚指天骂地,心里暗自念叨着,这个本来我不想说的,是你逼我啊~

  “六百块的彩头呢,你真敢赌啊,嫌钱多没地方花吗?”少女一脸数落败家子的表情。

  “我的钱包可没有变轻。”

  这句话放出来的很不是时候,少女听了如同猫咪被踩了尾巴一般,声音尖锐地开始破口大骂:

  “那只是你走了狗屎运而已!从大量对气息头巾触发的统计数据看,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概率可能会赢,加权计算之后就等同于你用五百四十块赌我的六十块,你父母给你钱就是让你出来……”

  “百分之十足够了,即使没有气息头巾,我今天还是会和你打。”林克打断了少女的牢骚。

  “唉?”

  “六百块,这是多么低廉的失败成本啊。就算是输了,不过丢点面子,那点赌注啃几天树果就攒回来了,而我的精灵却能从中有收获,变得更强大,可以以后再赢回来。因为怕输而避免战斗,根本就是因噎废食。”林克的陈述有点缥缈,眼神恍惚,像是在追忆什么。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到现在才想明白?

  “你只在乎打过了与否,而不在乎钞……输赢?”

  “可以这么理解。”

  “那咱们再来一场吧!”少女一下子兴奋起来。

  “我目前就那么一只能战斗的精灵,下次吧。”

  “……”可惜她兴奋早了。

  “橘子群岛大都会,林克,回头见。”

  “赫萝~”言罢,少女抬手放出了一只金色的大狼犬,翻身而上,绝尘而去,英姿飒爽。

  色——违——?

  林克双手抽搐地指着少女的背影,最扯蛋的事情出现了,闪光精灵落入了路人npc之手!!!PS1:一周目终于开始了,序之卷那样肝儿疼剧情比如死精灵之类的绝对不会出现了。  PS2:呆呆并没有死得太彻底,这个坑城都卷再填。  PS3:本书存在少了人物名字的引用,除了作为一个代号之外没有任何实质的指向;比如,赫萝是我小时候奶奶家的农田的守护神,贤狼-丰收之神的名讳~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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