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判决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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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再次陷入久久的寂静。

  葛毅那句“我不是怪物”,回响在很多人的耳边。

  拥有一个不可说但无害的癖好真的十恶不赦吗?

  姜芮书打破了寂静,“双方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秦聿道:“没有其他意见。”

  “被告呢?”

  被告律师眸光暗了暗,最终没能说出什么,“没有其他意见。”

  “合议庭需要十分钟对本案进行评议,十五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判决结果。”姜芮书敲了敲法槌,宣布休庭。

  这次的两个陪审员一男一女,一个是退休干部,一个是退休职工。

  “以前我都不知道这种癖好,看到穿女人衣服的男人还以为是精神病。”退休干部阿姨很是唏嘘。

  “我倒是听说过,我们单位以前就有个人喜欢穿他媳妇的衣服,后来他家里给办了病退。”退休职工大爷心有戚戚。

  “异装癖不是精神病,只是一种性行为手段方式异常,虽然难以启齿,但是一种无害的癖好,我们国内也没有将异装癖划入精神病范围。”姜芮接手这个案子后,对异装癖做了不少了解。

  “能不能判被告把工作还给原告?原告上有老下有小,又是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要是没有了工作,家里可怎么办?”大爷也是那个年纪走过来的,很能体会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失去工作意味着什么,在他看来判个三十万给原告也不如工作顶用,原告有十年的工龄,以后工资会越来越高,退休后还有退休金,等孩子成家了也不会拖累孩子,可比一次性拿钱安稳多了。

  “不能,原告不属于不能辞退的情况,只能要求经济赔偿。”

  “那可以多判点赔偿给原告吧?”

  “这个案子已经引起媒体注意,判多了会不会引起争议?”当过干部的阿姨明显考虑更多。

  “认定被告非法辞退,二倍经济赔偿这点不会争议,至于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事实轻重和本地经济水平衡量。”姜芮书道。

  “能赔多少赔多少吧。”大爷发表意见。

  阿姨微微皱眉,“二倍经济赔偿已经有30万,我见过一些这类赔偿的案子,一般赔偿数额不大,所以精神损害赔偿是不是要谨慎点?”

  “30万看起来多,但哪有工作顶用?原告一个人养全家,上头四个老人,家里孩子还要上学,过几年毕业了不得给买个房?不买房也得帮衬点吧?家里老人生个病万儿八千就没了,压力全在原告一个人身上,要是他一个顶不住,好好一个家就得散了。”大爷很感性,想得也比较多。

  阿姨觉得大爷的话有道理,但还是觉得有点不妥,“但原告有异装癖,社会主流不认可,他们这样的人,明显倾向原告会不会引来舆论批判?”

  “如果是担心这点,我认为没必要,法律的公正在于对事不对人,不论当事人是怎样的人,法律都保护他应有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是因为身份,而非他获得了不,我见过一些这类赔偿的案子,一般赔偿数额不大,所以精神损害赔偿是不是要谨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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