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江湖二3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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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在一旁憋闷不已。

  小表弟一点儿都不可爱,怎么一点儿眼色都没有。

  柳柊:“呵呵。”

  吃过晚饭,李寻欢便带着林诗音和柳柊出门了。

  林诗音是大家闺秀,因此头上戴着帷帽,遮住自己的面容。

  但只看她的身姿,也能看出这是一个美人,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在人群中羡慕嫉妒地盯着林诗音,准确地说,是盯着林诗音身上的衣服和首饰。

  她一副恨不能将林诗音的衣服和首饰拔下来,穿到自己身上的样子。

  柳柊感觉到这股恶意的视线,转头看过去,发现只是一个小女孩,便收回了视线,没有将其放在心上。

  殊不知他这种无视的态度让小女孩最为生气,牢牢将柳柊记住了。

  女孩儿心中发誓,若是有机会,她一定要报复回去,让那个少年跪在她的脚边舔她的脚指头。

  柳柊跟着李寻欢和林诗音来到一处猜谜赢花灯之前。

  身为未来的探花郎,李寻欢的才华那是不用说的。

  这些谜语对于他来说毫无难度。

  李寻欢对林诗音道:“诗音,你喜欢哪个花灯,我帮你赢回来?”

  林诗音笑着指着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

  李寻欢走上前,正要看灯谜,柳柊抢先他一步,嫁给花灯下面挂着的谜面给取了下来。

  李寻欢:“……”

  柳柊冲着李寻欢晃晃手中的纸条,得意地笑笑。

  李寻欢无奈摇头。

  柳柊笑着低头看谜面,只见上面写着:“天衣,打《楚辞》一句。”

  很简单,但只对于读书涉猎多的人来说。

  一般人很难答出谜语。

  所幸柳柊读过《楚辞》,一下子就想出了答案。

  柳柊找到老板,说出谜底:“非世俗之所服。”

  老板笑着恭喜柳柊:“答对了,这是您的花灯。”

  老板将小兔子花灯取下来递给柳柊。

  柳柊提着花灯要去送给林诗音,等着姐姐夸奖自己,结果视线扫了一圈,没有看到林诗音,也没有看到李寻欢。

  柳柊:“……”

  可恶的李寻欢,竟然趁着他去答题,将林诗音给拐跑了。

  柳柊鼓了鼓脸颊,提着花灯,气哼哼地去找两人。

  但街上的人实在太多了,柳柊无法在成千上万的人中找到李寻欢和林诗音两个人。

  柳柊无奈,只能提着花灯返回李园。

  离开喧闹的大街,柳柊拐入一条小巷子中,想从近路返回李园。

  一般这种情况,主要角色都会在巷子中遇到昏倒或者受伤的人之类。

  这次也不例外,柳柊看到了一个晕倒在巷子中的年轻女人。

  柳柊本想将女人送到医馆去医治,但看清楚女子的长相后,柳柊改变了主意,将人带回了李园。

  李开乐从下人口中听到柳柊带回一个女人,好奇地前来询问情况,前来帮忙。

  他当然不会认为柳柊是遇到喜欢的女孩子,要知道柳柊现在不过十一岁,还不到少年慕艾的年龄。

  李开乐看到柳柊带回来的女人,惊讶了。

  “她,她长得和诗音好像!”

  昏迷的女子长得跟林诗音至少有七分相似,这正是柳柊将她带回李园的原因。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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