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一手交钱,一手放人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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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雨庵算是得脱生天,非但如此,因为偷盗水师木料是王家全家商议的结果,王雨庵算是替家族将锅甩了,房俊肯定不会再追究此事。况且先前还有王上方袭击房俊水师的一码事,现在看来,也不是不可转圜。

  王雨庵的“弃暗投明”,算是为琅琊王氏立下大功!

  可另外三人就不干了……

  明明是四家一起被抓,事情牵扯的甚至不止四家,他们只是出面而已,还有更多藏在背后的呢,为啥现在却变成了三家?四家均分六十万两,每家十五万亦是天文数字,可各家家底殷实,倒也不是拿不出来。现在四家便三家,十五万就成了二十万,凭空就得多拿出五万两!

  五万两白银,大约相当于六万贯铜钱。

  唐代初期仍沿用隋代的“租庸调”制——由官府授田,每丁每年纳粟二石,这只相当于一二亩地的产量,而每丁一般受田几十亩、上百亩,税率相当于汉代的“三十税一”,甚至更轻。若遇自然灾害,租调可减免。而世家大族占据大量土地,佃租出去,佃户缴纳的租子要数倍与朝廷的税率,多的时候甚至达到五倍。

  在商业并未兴起的年代,这亦是世家大族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然而自贞观五六年以米,频岁丰稔,粮食丰产,虽然偶有灾害却不影响全国范围内的丰收,因此木价极低,斗米不过三四钱。

  凭白多拿出六万贯,这得多少土地的租子?

  二十万贯呢?

  世家大族的财富依靠的是世世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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