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为数不多的母爱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曹御史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自然不如白芨心黑,能找借口破例点一个朱潜亮已经很难得,根本就没想过要用扣罪名的法子整治苏州知府。

  看到被一个个村民围着的王爷,他心里清楚这种方法明明是错的,可满肚子的话语不知该怎么说出口。

  实事求是地讲,仅凭大桑村的事能扳倒一个知府吗?

  难。

  哪怕坐实知府有抢占这块地的心思,意图把村子里所有人赶出去,期间导致很多人死去,拿到官面上来说,也会被‘纵亲妄为,侵占民田’这八个字带过。

  类似的官司在京城数不胜数,不圈地的权贵压根没几个。

  多数时候老百姓忍气吞声,只能低头,偶然有报仇心切又走运的,被某个言官听到将这事捅到了皇帝耳朵里面,朝廷碍于情势不得不正式立案。

  而在一般情况下,最终的结果又是什么,权贵会因为这个倒台?

  只要他没被皇帝厌弃,不是闹得民怨沸腾,就不会。

  推出万金油的管家顶缸,自己领一个御下不严的申斥,罚几个月的俸禄,接着闭门思过。三连处罚完毕,再摆出积极善后赔偿受害者的态度,等风头一过,权贵还是权贵。

  高位者天然带有保护罩,地位悬殊越大,这个罩子的威力越强。

  比如律法就规定,民告官严禁越级诉讼,否则不论情由,挨几十大板先。

  这个规定相当不合人情,老百姓背着县令造成的冤情不越级怎么告,指望知州牺牲自己的吏治成绩当一个青天?

  但统治者的考虑是保证地方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合乎道理就够了,不会去管那么多。

  曹御史之所以说不出话,就是知道即便这个村子有天大的冤情,捅到了总督衙门,苏州知府也有的是办法搪塞脱罪,不会伤筋动骨。

  监察,只有监督地方、上述实情、提出建议之权,并不具备执法资格。

  如果别人不配合,相互包庇的话,都察院依然只能向皇帝举报。

  随着村民的胆怯消失,一个个的苦水像海一样倒都倒不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王爷把廖明德钉死的行为,曹大人反对不了。

  村里为什么有十几户是女人在当家,那是因为她们的男人死了,但凡有点良知的人,只要看着这些明显比普通孩童呆板的孩子,也提不起心去反对。

  白芨注意到了曹大爷的反常,也知道对方低落的由来,却没有理会,而是让亲卫小队长出身的车夫,一笔笔将众人的委屈写下。

  “曹大人,这个案子不会依陈例的哦?”

  听到‘陈例’二字,曹御史双眼紧闭,多年来那点子身为御史为民请命的骄傲荡然无存。

  律法判决,参照相似的案件,借鉴前辈同僚的判决陈词是官场惯用的法子,遵照先例来判,怎么都是不会错的。

  因为要是推陈出新,用不同的刑罚处置结案,主审官员就得承担别人找茬的风险,容易被人找到漏洞攻击。

  假如大桑村一案,落到侵占田地一类,参照京中的案件来决断,那廖知府估计要笑死反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