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要成事,别要脸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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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知道了。”小四重重点头,然后把手伸到惊蛰手心里,“姑姑,我们走吧。”

  “你呀,真拿你没办法,再过几年姑姑就管不住咯。”

  惊蛰眼底都带着笑,牵着小家伙出去了,两人又和好如初。

  白芨拍着脑门,眼睛都要瞎掉了,真是慈母多败儿啊,还好自己这个爹当得不错。

  闵文轩定在当场,从没见过有谁家是这么教孩子的。

  但仔细想想,要是自己有这么一个父亲,应该很不错。

  “闵公子,你还不肯说明来意吗?”

  “大小姐见谅,在下确实是带着目的而来。”

  “说说看。”

  闵文轩正襟危坐,斟酌许久才开口,“大小姐,听说白氏一直在抓竹林里的老鼠?”

  白芨上下扫了扫,周边也没什么闵姓大家,不明白他怎么会问这个。

  “公子家有竹林?”

  “不瞒大小姐,在下来自临安,与家父到淮东探亲,无意间撞见贵村……”

  白芨也是佩服,这养殖的事情还没开始,就有人能找上门。

  “没错,我确实想养竹鼠。”

  闵文轩还是要脸的,听到对方这么爽快就说了,心里还有点不好意思。

  “大小姐,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公子可吃过兔子?”

  “自然吃……”

  闵文轩转过弯来了,这老鼠是养来吃的。

  如果没有兔子这个对比,他可能会接受不了。毕竟老鼠历来都被人厌恶,视作不详,不到困境很少有人去吃。

  白芨知道这人想的是什么,典型的读书人思维,吃的肉也要看品性。

  “公子有兴趣?”

  临安啊,现代有名的旅游地,也是竹乡之一。

  大小姐开门见山,闵文轩反而沉默了。

  他也想和对方一样,济世救民,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可让大家吃老鼠,终究有些耸人听闻。

  穷苦人家可能不会在意,但那些读书人和名士、清流肯定不会去吃,到时候……

  闵文轩不是一个人,必须考虑家族的声誉,不能因他让家族蒙羞。

  “竹鼠吃竹子长大,蝉吃树汁长大,这二者有区别吗?”

  要不是白芨想找几个地方分担前山村的注意力,真不想和这人打交道,显得自己太低俗了。

  “大小姐之言如醍醐灌顶,在下心悦诚服,小生惭愧。”

  闵文轩一改之前的顾虑,整个人焕发出不一样的神采。

  是啊,蝉性高洁,有诸多诗篇歌颂。可实际上,在乡下长大的都知道,哪有什么真正的风餐露宿。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追求的那种品质,那种志存高远的境界就在身边。

  “今日失礼之处,望大小姐海涵,在下这就告辞,来日自当登门道谢。”

  看着他说完就走,白芨过了一会才回神,“妈耶,又看走眼了,这也要看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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