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一句戏言误终生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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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历十九年,卫县令接了吏部的任状,来到永安县走马上任,随后带着一家子也到了永安,算是安了家。

  那年贺临12岁,卫柔才9岁。

  离开了熟悉的故乡,跟着父亲到福建的卫柔,最初并不适应,也没有什么玩伴。

  她唯一的爱好便是跳舞,闲暇时,经常会一人起舞。

  可女子爱舞,并不是什么正经的爱好,只有秦楼楚馆里那些女子,才喜欢跳舞取悦于人,卫柔也经常被卫县令警告,不准继续跳舞。

  后来不知道怎么,县里都在传卫县令家的女儿爱跳舞,并且跳的很好看。

  贺临念书的私塾里的几个同窗听到这个消息,便想着去看,还非拉上贺临一起,爬了卫府旁的一棵歪脖子大树。

  如若平时,肯定是扑个空,什么也瞧不见的,但那个冬天很冷,难得的出太阳的日子,卫柔到了院子里活动,一时兴起,跳了支舞。

  等一跳完,远处忽然一阵唏嘘声。

  “跳的很一般啊。”

  “我还以为跳的有多好呢。”

  “再来跳一支呗?”

  几个小子调侃着卫柔,还一阵哄笑,卫柔攥着衣摆,又羞又恼,脸色通红。

  护院很快冲出来抓人,其他几人纷纷跳下树跑了,贺临没这么大胆,不敢往下跳,磨磨蹭蹭的溜下来,被抓了。

  抓到卫县令面前,卫县令问她看什么。

  贺临自小便有个特点,那就是轴。

  这一点,从长大后直接弹劾杭州知府高翰远一事也能看出来。

  所以当时面对恼怒的卫县令,她竟然很诚实的直接说:看卫柔跳舞,跳的好看。

  卫县令有多生气不得而知,但一旁的卫柔,却已经不再生气,反而有些高兴与害羞了。

  这是第一次有外人,还是男子夸她跳舞好看。

  卫县令看贺临的学子打扮,知道她是读书人,便和她辩论起了清白人家女子该不该跳舞。

  贺临虽被摁着跪在地上,但辩论起来,嘴皮子还是很溜的,一番唇枪舌战,引经据典,居然说的卫县令都哑口无言。

  卫柔因为跳舞一事经常被父亲说教,这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父亲的那些道理也是能被打败的,在一旁大开眼界。

  后来的贺临,被贺家托夫子从卫府领走了。

  卫县令为了维护卫柔的名声,也没有把这件事闹大。

  当然,除此之外,他也看出了贺临才学不一般,想为永安县里留个人才。

  这件事之后,那颗老歪脖子树就被卫府砍了。

  可卫柔和贺临,也就这么认识了。

  尤其是贺临到了县学读书之后,两人时常会在县学教室后的山坡见面。

  贺临是卫柔唯一的观众,每次研究了新的舞,她都会跳给贺临看。

  贺临也十分的捧场,她一向主张女子要勇于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不管是读书也好,跳舞也好。

  就这样一直到贺临中秀才,去麓兴书院读书。

  麓兴书院在福州附近,去那读书,贺临几个月才能回来一次。

  12岁的卫柔因为舍不得她,哭了许久,贺临没有办法,只能安慰。

  哭到后面,卫柔肩膀一抖一抖的控诉,说贺临到外面见了大世面,考取了功名之后,便会娶一个女子,不会与她来生气,反而有些高兴与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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