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招安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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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耀和郑宝几乎没有什么交集,说起来,二人甚至在之前都不认识。

  不过,郑宝与袁耀的父亲袁术同辈,岁数也相差不大,袁耀称他一声伯父,倒也没错。

  只是这么做,算是给足了郑宝的面子。

  让郑宝有些受宠若惊的同时,一下子就对袁耀有了一些好感。

  “公子说哪里话,我郑宝平生最爱结交好友,最近公子的名字在淮南郡可是如雷贯耳啊,只是一直未曾神交过,今日有幸,能够与公子一见,实在是三生有幸。”

  虽然袁耀叫他伯父,可郑宝可不敢喊袁耀贤侄,而是把自己的态度摆放的很低。

  一边说,郑宝还邀请袁耀一行人进去这坞堡内。

  也正是因此,袁耀在这郑家的坞堡内,大致的参观了一下,从外面看到的毕竟只是一个大概,没有进去详细观看。

  等郑宝带着袁耀进入了坞堡内,走了一遍之后,袁耀这才对这座坞堡有所了解。

  果然,如他所想的一样,郑宝这厮,花在这上面的钱,应该不少,光是建造这个坞堡,估计就花了不下千万钱了,这占地面子,各种建筑,就算人工不花钱,这些料子和建材,也是需要钱的。

  还有里面不少习武场,里面有一些自己私造的刀兵。

  私藏兵器这件事情,放在汉末来说,其实已经不算什么大事情了。

  甚至,从汉朝一开始建立的时候,就不算什么大事,汉高祖刘邦定鼎长安之后,便承认了普通百姓可以私藏武器,拥有持有兵器的权利,只是规定了,商人不能持有武器。

  这也是汉朝轻贱商人的一个重要体现了。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虽然朝廷规定了普通百姓不得持有弓弩,但对于普通的刀剑,棍棒枪矛之类的,并不禁止。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汉朝继承了先秦时期的民风彪悍,加上各地治安并不好,盗贼流寇四起,特别是北边匈奴时常进犯,民间如果没有武器,就难以形成反抗,所以朝廷只能默许百姓持有私兵。

  而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利有弊的。

  一旦民间允许私藏兵器,最先得利的,自然是那些地方豪强,豪强们占据着大量的土地,拥有田产,自然可以在短时间里聚敛钱财,有了钱财就能够购买武器,同时武装人手。

  逐渐形成私人武装,这对朝廷的统治是相当不利的。

  大汉王朝末期,民间起义屡禁不止,又极大的因为,百姓们手中都又兵器,拿起刀剑,便是一股战力。

  只是这股风气,已经遏制不住了。

  袁耀看见这郑家坞堡内的兵器数量不菲,光是乍一眼看过去,习武场上就有几十把之多,更何况这里肯定还有兵器库之类的地方,坞堡内能够容纳数千人之多,估摸着这里就能够武装起一支小型的私兵了。

  尽管心中暗自吃惊,可袁耀还是表面上不动声色。

  等郑宝带领着袁耀,来到一间会客厅,并且主动引着袁耀坐下之后,郑宝才财就能够购买武器,同时武装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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