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科普’魔法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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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纽约的这些天将魔法方面积攒的问题请教的差不多了,洛克又开始考虑自己的副职业的问题了。

  什么样的副职业,适合现在的他,还能够带来让自己的名气广为流传,带来巨大的名望。

  要说名气方面,科学家显然比不过歌星或者演员,科学家牛逼,大多都是在圈子里流传,想要出圈并不容易。

  倒是米国这边歌星或者顶尖的演员,名气可以更容易的传遍全世界。

  考虑到主职业是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对学习魔法有莫大的助力,这些都是不可以放弃的。

  歌星和演员,不说娱乐圈的各种勾心斗角,想要脱颖而出没有那么简单。

  即便成名了之后,同样也需要跑各种活动通告,交好各种‘大人物’才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维持自己的曝光率,这些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样一来,完全和洛克将学习放在首位的目标相抵触,他需要的是那种不耗费大量精力,业余兼职都可以的那种。

  因为他目前最重要的目标是提升自己的魔法水平,尽快达到长生。

  仔细考虑过后,洛克发现可以获得巨大的名气,并且不会耽误过多时间的职业还真有。

  那就是当作家,顶尖的作家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名声传遍全世界,甚至凭借一部作品就能够做到世界知名。

  就好像写出小巫师的罗琳,凭借哈利波特直接成了世界知名的作家,就连东国的大爷大妈不少都听说过她。

  写作的门槛很低,但很讲究天赋才情,洛克上辈子天赋普普通通,混迹网文圈只能勉强混一个全勤,但不代表洛克现在没有这个条件。

  顶尖的作家需要灵感加上优美的文笔,现在凭着超高的智商,文笔问题只要他想,就不是问题。

  至于灵感,洛克或许无法和那些天才作家一样凭空构思出故事,还不能当一个文抄公吗,上辈子他可是读过了无数网文,故事放在那里,就等着洛克将其变成文笔优美的作品。

  其中适合米国的,自然要以玄幻为主,洛克经过了一番筛选,首先选定了一部早期的网文《奥术神座》

  当然,洛克肯定要对设定做一些改动,让他变得更加完善,首先就是书中的奥术,完全可以用他现在学习的魔法概念来替换。

  也就是说,身为魔法师的洛克,准备写一本玄幻,在这里科普魔法,想起来就挺有趣的。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我们将以奥术的角度重新审视世界,在这里科学即是奥术,奥术即是科学!”

  写出来了这个简介开头,洛克顿时感觉文思泉涌,从抽屉中拿出纸张,快速的写了起来。

  智力的提高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就好像电影《永无止境》中的主角,吃下了‘聪明药NZT48’之后,不过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数万字的作品,质量还让他的编辑看呆了眼。

  可电影中的主角,即便吃了NZT48之后,智商也无法和洛克相比,只要有故事构思,写作对洛克来说真的是轻轻松松。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洛克看了一眼写出来的密密麻麻的稿纸,心道:

  “这手写的速度到底是不如打字,手写这么久才完成一千多字,如果是打字的话,轻轻松松的可以翻一倍。

  等等,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电脑已经出现了,并且可以打印了啊。”

  想到这里,洛克暗骂自己笨蛋,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当下离开宿舍,去最近的电器行。

  他有自己的电脑,还拉了网线,但并没有打印机,同时这次还可以顺便将自己的电脑配置升升级。

  所以洛克直接点了一堆配件,除此之外,还有软盘和个人打印机稿纸等等零碎的东西,在美元的威力之下,第一时间就被送到宿舍。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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