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齐翰墨是个音乐天才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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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宣布开庭后,审判正式启动。

  黄毅方首先提出了他们此次的诉求。

  第一,要求齐翰墨向黄毅赔偿200万的经济损失。

  第二,要求齐翰墨向黄毅赔礼道歉。

  第三,齐翰墨必须终止使用《追梦赤子心》这首歌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听完这些,齐翰墨笑了笑,他感觉这应该是他的诉求才对。

  直播平台上,热度第一名是《有你有我》音乐课,第二名便是这个案子的审判直播。

  文一凡作为齐翰墨的辩护律师,马上开口反驳道:“我方认为原告的诉求是毫无根据的,首先我要说的是,齐翰墨先生才是《追梦赤子心》这首歌的创作者,其次我们要求黄毅先生注销版权,将歌曲版权归还给我当事人,最后同样希望黄毅先生真诚的向我当事人道歉。”

  黄毅的代表律师马上接话道:“既然被告声称有《追梦赤子心》这首歌的版权,那么请问你们怎么证明你们没有剽窃行为?”

  文一凡虽然知道这个案件从目前的情况看,胜诉的几率不大,但还是要尽力辩护,这是作为辩护律师的职业操守。

  “我想请问,黄毅先生您是什么时间创作的这首歌?”

  “一个月前!”

  文一凡重申道:“我想问的是写成成稿是什么时间?”

  黄毅一定也不害臊的说道:“演唱会的当天晚上!”

  “但据我所知,我当事人唱《追梦赤子心》这首歌的时候,所用的曲子,跟您申请版权的曲子不一样,您觉得这是为什么?”

  “反对!这不在我当事人的回答范围内。”

  此时法官开口道:“反对无效!”

  黄毅有些慌张,他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更没有跟自己的律师沟通过。

  “我当时只写了歌词,他可能只剽窃到歌词了。”

  “我想问一下黄毅先生,您作为一个资深的歌手,您觉得您练习好一首歌,需要多久?”

  “一周吧!”

  “可我当事人当晚的表现你也知道,可谓是精妙绝伦,那岂不是说我当事人音乐天赋极高。”

  黄毅额头有些冒汗,答道:“这完全有可能!”

  听到这,坐在被告席上的齐翰墨都想给文一凡鼓掌了,果然是个高手。

  文一凡马上继续道:“我当事人并不是音乐专业毕业,只是自学过一些音乐知识,这说明我的当事人并不是资深的歌手。

  也就是我的当事人是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着手创作这首歌了,不然他不可能唱的那么好,而且编曲还跟黄毅先生不一样,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您在撒谎,您根本就是恶意抢注!”

  这话一说出来,黄毅自己都懵了,他以为自己注册过版权,就没有办法被推翻,毕竟时间那么近。

  而直播间里面的人开始有些摇摆了,他们觉得这个文一凡说的好像颇有几分道理。

  这时黄毅的律师坐不住,马上站起来问道:“我想问问被告,既然你声称你是这首歌的原创作者,那么请问您懂乐理知识么?”

  齐翰墨被这话问住了,他对于乐理知识不是很懂,因为他没有系统的学过,而系统里面也没有这些学习要求。

  “不是很懂,只知道皮毛。”

  黄毅的律师立马问道:“我想请问黄毅先生,你认为不精通乐理的人,能写出好的歌曲么?”

  黄毅笑道:“当然不能!除非想成为李裁缝!”

  齐翰墨高声反驳道:“精通乐理知识跟创作好的歌曲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歌词的创作也可以不依赖乐理知识。”

  黄毅的律师挑衅的问道:“那您能举出反例么?”

  黄毅看着齐翰墨笑了,一个乐理知识都不精通的人,能创作出这么优秀的歌词和编曲,打死他都不相信,现在就看你怎么把牛吹下去?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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