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不在场证明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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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希恩被审问了一夜。
半夜的时候,宋辞出去休息,换了另一名刑警进来问话。
唐希恩一夜没睡,也没吃饭,只是喝了一点水。
警察翻来覆去问的都是那些问题,她已经很不想再开口,但怕被冠上不配合的名头,故而即使身体很不舒服了,还是每次都配合着回答。
关在里面,她不知道此刻是几点,仅能用感觉去推测似乎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
宋辞第二次进来时,还是那身衣服、那个形象,这让她无法确定到底第二天了没。
见宋辞又坐上审讯席,开始第三轮的审问,唐希恩长长叹了一口气,问:“警官,我什么时候能见我的律师?”
她从律所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交代汪沅第一时间申请成为她的辩护律师,这样才有望能在4时内跟她见面,商讨案情。
只是她被带走的时候是晚上六点多,汪沅的辩护律师申请即使立刻提交,最快也要第二天白天才能批下来。
只是现在到底第二天了没?
唐希恩不知道。
审讯室密不透风、没有任何显示时间的工具、警察也不会告诉她现在是什么时候。这种感觉基本等同于与世隔绝,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只能陷入无边的等待,这种感觉让人恐惧。
宋辞抬手看了眼腕表,冷笑道:“还早着呢!怎么?你以为见到律师,你就能离开这里?就能不用继续配合调查了?”
他突然变了脸色,文件夹往桌上一拍,大喝:“我告诉你!你如果不老实交代怎么杀了死者的,就算你律师来了都没用!”
“怎么没用?”唐希恩平静地看着他,声音缓慢、简洁、清晰,“我的律师可以跟进你们办案的进程——三天之内,你们得把案子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七天之内得做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决定。‘不逮捕’的话,你们必须第一时间放了我;就算是要‘逮捕’我,我的律师也能帮我办理‘取保候审’。”
宋辞一噎,唐希恩的伶牙俐齿让他恼火。
他板起脸,严肃道:“我得纠正你!你的律师只能帮你申请‘取保候审’,而不是办理!但凡是申请,就有被驳回的可能!”
唐希恩冷凝着脸看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且不说你们现在掌握的证据还不充足,就说即使证据充足,我一个无前科、无同伙的犯罪嫌疑人,构不成‘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故而驳回我取保候审的理据便不充足。”
宋辞不是学法的,没办法像唐希恩这样信口拈来各种法条,也没有律师的抗辩思维,故而唐希恩这么一说,他再次噎住,脸色很难看。
且不说审讯室里还有女记录警察在,他一个大男人没了面子,就说他办案以来,还没遇到过唐希恩这种刀枪不入、镇定自如的嫌疑人。
要么就真没犯案,要么就是高智商犯罪。
他知道唐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且不说你们现在掌握的证据还不充足,就说即使证据充足,我一个无前科、无同伙的犯罪嫌疑人,构不成‘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故而驳回我取保候审的理据便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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