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壮士去兮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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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了一圈,五人又回到原点。

  胡四办事还算讲究。他不但命手下将赵德汉的尸体抬走,用沙土掩埋了血迹。而且在办公间外加了岗哨,禁止任何人进入这里。

  同时,胡四将大部分人马安置在仓库两个入口处,不扰乡民,同时又能预防丧尸来袭。

  当然,人吃马喂,耗费不小。他的兵勇们搬走了办公间里大部分食物,只给五人留下一天的份额。至于香烟和白酒,更是一点儿没剩。

  胡四坐在铁架子上,一手酒,一手肉:“他娘的,好几天没这么自在过了。”

  见老大喝完,一个鬼头蛤蟆眼的喽啰连忙跑来倒酒,嬉皮笑脸着说:“嘿嘿,等老大吃好喝好了,小的去找个妞儿来,让您好好自在自在。”

  “哎。”胡四一摆手:“我跟你们说啊,在那两个外来人没离开以前,谁他妈的也不许给我惹事。哪个捅了篓子,到时候可别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是是是。”喽啰兵点头哈腰:“那镇长大人的仇就这么算了?”

  胡四眯着眼睛想了想:“算了,赵德汉死了就死了吧。他不死,老子怎么当镇长。”

  喽啰兵点点头,随后突然又想起什么:“对了老大,有一点小的不明白。刚才在外面咱们明明占了上风,为什么还要跟他们谈条件?”

  胡四干了一碗酒:“哼,你懂个屁。我告诉你们,刚才的事情,从表面上看是咱们完胜。但是真打起来,他们最多死三个娘们儿。而老子这支队伍,恐怕就要一个不剩喽。”

  “不,不,不,不可能吧。”喽啰兵吓得嘴都不利索了。

  “怎么不可能,你问问刀疤三。”胡四指了指旁边一个疤脸男人。

  这人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身体壮的像头牛。棱角分明的脸上落了道疤痕,从左眼一直贯通到嘴角,狰狞可怖。他没有大名,只有一个外号“刀疤三”。在胡四的队伍里,论身手和枪法,他若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论关系,胡四拿他当兄弟,他拿胡四当主子。

  刀疤三使劲吸了口烟:“大家还记得吧,那和尚在屋顶的时候,我打了他一枪。凭我的感觉判断,开枪之前他绝对不知道我们的存在。”

  “也就是说,他是在听到枪声的瞬间躲开了子弹。”为了使大家听明白,胡四在一旁作补充。

  刀疤三点点头:“老大说得对。你们想想,我用这杆Gew.98式毛瑟步枪从来没失过手。判断子弹来源、身体作出反应、计算位移距离,而且还抱了个女人。这一系列行为,那和尚都是在瞬间完成的,比我这子弹还快。我不敢说世界上绝对没人能做到这种事情,但是我活了半辈子,听都没听过。”

  “如果让你跟他动手,你有几成把握?”胡四问道。

  “对不起老大,我可能还没动就被干掉了。”刀疤脸如实说。

  “那另一个年轻人呢?”

  “那个年轻人身法敏捷,近身格斗技能精湛,而且似乎非常熟悉各种枪械性能,但是他性格不成熟,容易犯错。”

  “能赢他吗?”

  “不好说。如果他犯错,五五开;如果他不犯错,三七开。”

  胡四看了看周围的手下:“现在听明白了?老子最好的队员,连对付一个犯错状态出反应、计算位移距离,而且还抱了个女人。这一系列行为,那和尚都是在瞬间完成的,比我这子弹还快。我不敢说世界上绝对没人能做到这种事情,但是我活了半辈子,听都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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