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光之山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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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热切地讨论着最后一件压轴的拍卖品,但布莱斯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他已经把所有的筹码一把梭哈了,接下来的拍卖物价值再高也和他没关系。

  所以他抱着纯看热闹的心态,问霍奇森:“光之山是什么东西?”

  “光之山一块晶莹剔透的钻石,本身没啥特殊的,而且很早以前就被毁掉了,也没人亲眼见过它,但是它的传说很邪乎……传说这是一件可以给人带来运气的禁物……”

  “运气……禁物还能带来运气?”布莱斯讶然道。

  “嗯,每件禁物都是独一无二的,功用也千奇百怪,传说如果光之山的佩戴者是女性,就会给佩戴者带来好运,但如果光之山的佩戴者是男性,就会给佩戴者带来厄运。”

  “这……还带智能识别……是挺邪性的。”

  霍奇森整理了一下思绪,缓缓说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就是加洛林帝国时期,帝国烈火烹油、如日中天,帝国的军队更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但就是这样一个帝国、这样一支军队,在出征一个小小的异教徒国家时,出了意外。

  “一次帝国的军队例行外出征战,他们顺着古老的商路,跨越了极南境的广袤沙漠,攻陷了异域一个小小异教徒国家的首都,那个国家比较特殊,她们是母系社会,女性在帝国中占有统治地位,国王和祭祀都是由女性担任。

  “帝国的军队在攻陷这个国家后,士兵们惊讶于此地的富足,再加上此地远离帝国本土,没有监军加以节制,所以他们抛弃了荣誉甚至军法,开始烧杀抢掠,最后一把大火将所有罪证掩盖,首都大火三月不灭。

  “其中有一名军官在抢掠之时,发现首都的神庙里供奉着一尊独眼女神像,女神像的独眼上镶嵌着一颗光彩夺目、价值连城的钻石,正当军官打算砸碎女神像,取出钻石时,一个年老的女祭司出来阻止他。但是抢红了眼的军官又怎么会放弃唾手可得的宝物?军官先是一剑砍翻了女祭司,随后用剑柄砸碎女神像,取出钻石。军官取出钻石后,濒死的女祭司对着被砸碎的女神像,说出了她的最后一句话:

  “谁拥有它,谁就拥有整个世界。谁拥有它,谁就得承受它所带来的灾难。惟有神明或女人拥有它,才不会承受任何惩罚。”

  布莱斯听故事听得入了迷,他问:“那些士兵受到了什么惩罚?”

  “全死了,在军队满载而归的时候,他们在沙漠里遇到了沙尘暴,迷失了方向,全军覆没,他们的尸骨和所携带的宝藏被掩埋在黄沙之下,至今难觅踪迹。只有一个充当向导的小女孩,藏在了死去骆驼的尸体里,靠着喝骆驼血,生吃骆驼肉,侥幸逃生。

  “这个小女孩在逃得性命后,随身只携带了一件最值钱的宝物,就是那枚女神眼睛里的钻石。小女孩将钻石献给了加洛林帝国的皇帝——嗜血者坎达尔,皇帝龙颜大悦,将钻石镶嵌在了自己的王冠上,并将钻石命名为光之山……接下来的事情,你应该在历史书里读到过吧?”

  读书?

  读个屁。

  原来的布莱斯就是个纨绔子弟,游手好闲、不学无术,他怎么可能会去读历史书?

  但是当布莱斯翻阅脑海中的记忆时,还真发现了关于那个帝国的一段记忆。因为加洛林王朝是一个非常辉煌的帝国,就连布莱斯这种纨绔子弟,对此也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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